法院文化是法院群體在長期的審判實踐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一種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種價值觀念、思維模式、行為準則以及與之關聯的物質表現的總和。作為一種特有的文化形態,它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1、物質文化。即法院建筑的風格、審判庭的布局、裝飾、法官辦公室的設置、法槌的使用、法官的著裝等;2、行為文化。亦稱制度文化,即法院在從事審判活動、管理活動中形成的確保公正高效辦案的規章制度等;3、學習文化。即法院干警在審判、管理活動中通過學習、培訓、調研等活動,提高職業素質,提升司法技能和水平; 4、快樂文化。即法院通過舉辦豐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動,在物質上和政治上從優待警,在干警中營造快樂氛圍,增強職業榮譽感,讓干警在工作中尋找快樂,在快樂中努力工作,從而帶動執行力的提高,提升干警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5、精神文化。即法院在審判、管理活動中形成的獨具法院特征的精神風貌、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等,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和源泉。法院文化具有內外兩方面的功能與作用,內部功能包括規范、影響法官的觀念、價值取向和行為,形成一種共同的職業規范和職業追求;外部功能包括影響社會的法律意識以及對法律的尊重,從而帶動全社會精神文明的進步。

 

一個缺少文化積淀的國家是蒼白的,一個缺乏了文化根基和濃濃文化氛圍熏陶的法院和法官群體也是難以令社會公信的。法院文化作為上層建筑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院群體的靈魂,決定著法院群體的價值取向,支配著法院工作人員的行為選擇,制約著法院成員的思維和判斷,規定著審判決策的背景,控制著司法審判活動的道德風險,影響著法院群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一、當前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構建先進法院文化,需要對法院文化建設的現狀進行客觀的分析,以期做到有的放矢地提出其完善途徑。不可否認,基層人民法院文化建設開展至今,取得了不少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理性地看待法院文化建設的現狀,我們仍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階段,各法院也都還在邊做邊學,邊試驗邊總結,邊實踐邊宣傳,法院文化并未形成為一套完善的系統工程。總體上還存在表面化、功利化、形式化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化。作為在審判工作最前沿的基層法院,絕大多數案件的審判執行任務均由基層法院完成,而基層法院人員編制大多嚴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絕大多數法官積案纏身,疲于應付繁重的審判、執行任務,難以分出精力投入到文化建設中來,影響了文化建設的順利開展。  

 

二是學習宣傳形式單一化。法院的學習宣傳是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途徑之一。學習宣傳是靠職業化、理性化、德性化的內在心理主動勃發并促進升華的。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豐富的情感,我們不能將法官豐富的情感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當前,有些法院的宣傳學習仍然停留在讀讀文件、開開例行會議等傳統的學習教育方面。這種方式的行政化、會議化和單一化,很難充分調動廣大法官參與法院文化建設的熱情。

 

三是法官職業素質大眾化。目前蘇北地區大多數基層法院的法官主體,是《法官法》實施前的人員,來源復雜,高校畢業生所占比例相對較小。大多數法官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律教育,知識老化,專業水平不高,缺乏系統的法律理論的學習和綜合法律素質的培養。雖然在職培訓逐漸增多,但僅靠這種短期灌輸,效果不甚理想,干警素質發展滯后對文化建設水平的提升造成了一定影響。

 

四是不良風氣影響擴大化。受當前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加之目前蘇北地區法院待遇偏低,有的干警思想和價值觀發生動搖,沾染了一些社會上的不良習氣,不健康的文娛活動有蔓延勢頭。在工作上,不把精力放在參加法院文化建設的各項活動中,而是將其放在不健康的文娛活動中。長此以往,必然影響文化建設的開展,影響法院的形象。

 

二、基層法院加強文化建設的幾點建議

 

法院文化建設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長遠規劃,統籌安排,穩步推進。本人認為,可以從“塑造一個精神,做好四個建設”方面加強基層法院的文化建設。
 

(一)法院文化建設的關鍵在于培養和塑造法院精神。

 

新時期基層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和隊伍素質能否上一個新層次,首先在于是否具備現代化的司法意識和理念,說到底是一種文化。建設先進的法院文化,要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精神是法院群體本質精神的高度濃縮,是法院文化的核心與靈魂。法院精神能夠激發群體成員的責任感、尊榮感,調動成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群體的向心力、凝聚力。因此,在建設法院文化的過程中,必須十分重視法院精神的培育。法院精神要體現司法公平正義的“共性”,也要有本院的“個性”。但是,我們注意到一些法院沒有從自身實際出發,不考慮是否符合群體精神本質,是否為群體共同認可,盲目模仿、刻意制造,提出偏離法院發展實際的“法院精神”,不僅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且為群體成員所抵制。正確的選擇應該是立足自身實際,認真總結、精心提煉最能反映群體共同意志,符合群體成員共同愿望的本質精神作為“法院精神”,同時還要廣為宣傳,細心維護,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功用,以向社會展示法院整體形象。我們沭陽法院在加大文化建設過程中,結合縣情、院情和隊伍現狀,提煉出“尚法崇德、清廉為民、創新爭優”十二個字作為沭陽法院精神,以此作為建設法院文化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在此基礎上,由我們法官自己作詞,邀請專業人士譜曲,創作了“沭陽法院之歌”作為法院精神的外化載體,并通過對全院干警的教唱,參加上級法院和全縣組織的合唱比賽,擴大宣傳效果,使干警對歌詞意境和法院精神牢記于心,強化干警的認同感。幾年來,沭陽法院精神一直是我院團結拼博、爭創一流的強大動力,也是激勵廣大干警無私奉獻、勤勉工作不竭源泉,有力地促進了我院全面工作的開展。

 

(二)以“硬件”建設為基礎,傾力打造文化載體。狠抓法院的“硬件”建設。注重營造莊嚴、公正的審判環境,著重體現審判機關作為社會公平與正義維護者的莊嚴穩重形象。在法庭外觀設計上力求突出審判特色,明快中凸現莊重、威嚴,使人自然產生敬畏、尊崇之情。在審判法庭和辦公區內部要加強法院文化的營造,體現法院文化的內涵。要不斷增加文化建設的科技含量,加大對高科技的投入,力爭使辦公設施進一步現代化、信息傳輸進一步網絡化,實現文化資源的共享。要不斷增添文化場所,擴大閱覽室、圖書室、院史陳列室、娛樂活動室和健身房等,努力創造寬松、和諧、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圍。

 

(三)以“軟件”建設為抓手,不斷豐富文化平臺。每年應采取專題座談、系統學習、專家講座、法官文化沙龍、演講比賽、知識競賽、調查研究等生動活潑的文化形式,對法官進行理論引導。使法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利益觀,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宗旨意識、責任意識,認真行使權力,公正高效審判。要經常開展文體活動,豐富法官業余文化生活。通過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使廣大法官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加強身心健康鍛煉和人文品格修養,形成努力追求業余生活高品位、高格調的法院文化氛圍。

 

(四)以“制度”建設為保障,著力塑造精英法官。一是要以公平的機制使用人。善于運用“雙推雙選”、“競爭上崗”等形式把在長期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法院管理制度固定下來,使其成為公正用人的機制,清正廉潔的機制,激勵人才的機制,給每個法官以公平的機會,使每個人的能力都能得到充分發揮。二是要以人性化的管理激勵人。重視法官個人因素在審判實踐和法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在工作中的人性化管理與生活中關懷相結合,利用各種手段,創造各種條件滿足法官的物質與精神需求,充分調動和發揮法官在審判工作和法院建設中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三是要以嚴格的制度約束人。法院要建立約束法官言行的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從法官服飾穿戴、待人接物等點滴小事做起,養成符合職業特點的行為習慣,言談舉止體現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職業特征,遵守司法禮儀,注重司法文明。

 

(五)以“模范”建設為引領,營造健康向上氛圍。首先要發揮領導者的倡導和示范作用。在法院文化建設當中,領導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要用領導者的高度重視、積極倡導和親身實踐推動法院文化不斷豐富和發展。其次要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先進典型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對法院文化的成型與強化起著重要的作用。法院應不斷挖掘、培養、樹立體現時代精神的先進典型,用榜樣的力量不斷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豐富內涵和巨大動力,用先進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動法院群體共同意識的形成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