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管理的推進趨勢來看,社會管理越來越社會化。人民法庭是審判的基層組織,直接調處人民之間的矛盾,與人民直接接觸,因此作為基層人民法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促進社會和諧和社會全面進步的必要手段。

 

創新服務機制 推進訴訟服務

 

訴訟服務理念的提出是適用社會轉型時期解決糾紛的需要,新時期的社會矛盾要求司法的能動,因而適當延伸審判職能建立適用當前形勢的訴求表達機制具有必要性?;鶎臃ㄍサ漠斒氯舜蟛糠謥碜赞r村,雖然隨著法律的宣傳,保護意識普遍加強,但司法程序上還是了解甚少,為了與人民群眾的需要相適用,必須轉換司法理念,從單純的管理向管理與服務相結合轉變,因此基層法庭建立訴訟服務站尤為必要。法庭訴訟服務站可以為當事人提供立案、投訴、接待、咨詢、案件查詢、訴訟材料接收等一站式服務,這樣既便利了當事人,又能夠使法官及時了解當事人的訴求。法庭準確把握能動司法的內涵,緊扣司法為民的核心內容,強化訴訟服務工作站建設,保證實現八個有: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電話有人接、咨詢有人答、約見有人排、上訴有人辦、執行有人促。訴訟服務工作站全方位熱情周到的便民服務措施,提高司法效能,提升法庭形象,方便群眾訴訟,減少涉訴信訪。

 

創新結構機制 實行對接組合

 

社會管理創新要求結構組合的創新,要求法庭發揮城鄉基層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調解作用。一是建立訴前調解室。按照嚴格程序選拔人民調解員做訴前調解工作,專門設立訴前調解辦公室,對簡易糾紛在立案審查時,征求當事人意見后,轉交訴前調解辦公室進行訴前調解,達成協議可由法官對調解書予以確認;對無法調解的案件,則及時立案。二是多方面、全方位訴調對接。 法庭編織由人民法庭、司法所、村支書、村委會主任等力量參與的解調網絡,建立糾紛排查制度,及時反映各鎮區內的社情民意和糾紛動態,提前掌握訴訟中呈現出的矛盾糾紛的新趨勢和新特點;建立聯系制度,通過召開會議、相互走訪、信息交流等形式,保持法院與其他部門的廣泛聯系。三是創新訴警對接。 與轄區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隊聯手探索建立訴警對接工作機制,協同解決糾紛,化解矛盾。公安派出機構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法庭派員到場進行法制宣傳并依法協調,充分發揮當場立案、公開審理、確認調解的司法功能,鞏固公安機關的調解成果;法庭在法律文書送達、證據保全、訴訟保全、案件執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公安機關派員協助。

 

創新反饋機制 重視司法建議

 

司法建議作為法院審判職能的延伸,能夠及時發現審判過程中在各部門存在的不足,督促各個部門發現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解決。司法建議是法庭的份內之事,是為黨和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的形式,法庭的司法建議工作應實現從應對型服務常態型服務的轉變,定期將為服務當地經濟發展的具體做法、取得的實效以及面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法庭應把司法建議作為一項重要的制度固定下來,制定專項制度,完善司法建議。一是注重司法建議的可行性和科學性。在發現問題,做出司法建議的時候,深層剖析問題原因的同時,對司法建議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深度調研。二是注重調查研究,增強司法建議的指導性。法庭對擬提出司法建議的問題,與被建議單位積極進行溝通,深度調研以保證司法建議的合理性;三是反饋、回訪機制的建立。司法建議提出后,法庭建立追蹤反饋機制,對收到的回饋意見,法庭再進行回訪,把握司法建議的落實情況,使司法建議真正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