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期,豐縣法院結合重點司法制度專項檢查活動,從審判管理的工作細節入手,認真對照制定的各項制度,進行自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環節,制定方案限期整改,進一步強化審判管理力度。

一是規范審判流程管理制度。重新修訂《審判工作流程管理規范》,并就實施規范和加強審判管理專門召開會議,確實提高每位干警對加強審判管理工作的認識;規范審限跟蹤管理,對所立案件分類填寫《立案審查、審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做到一案一表,隨案填寫,由立案庭負責跟蹤檢查;規范案件審限跟蹤,對有超審限跡象案件實行提示、催辦制度,有效避免了超審限案件的發生;規范審務公開機制,完善審務公開制度,公開案件立案、審判和執行程序;規范審委會的工作職責,把審委會討論案件的范圍放在重大、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上;注重聽取刑事案件、執行、、案件評查、觀摩庭審、審判管理和業務建設匯報,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二是嚴格案件質量評查機制。進一步完善了《案件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重新調整了審判、執行考核領導小組;修訂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設立由紀檢、監察室牽頭,由審委會成員組成的案件質量評查小組,專門負責案件質量評查,提高了評查層次;堅持每月對各審判庭所辦的案件逐案評查,從程序、實體、裁判文書、卷宗處理等方面評定案件質量等級,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建立專項執法檢查制度,通過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查找案件存在的質量問題,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促進案件質量的提高。

三是加大審判責任追究力度。重新制定了《審判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各審判庭以及院長、庭長、審判人員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強化了院長、庭長的審判管理責任,帶頭審理疑難、新型和社會各界關注、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對案件審判和裁判文書實行了承辦人、合議庭、庭長和分管院長層層把關制;加大了錯案責任追究力度,對違法審判責任人員、違法執行責任人員和案件差錯責任人員,根據對責任人認定的性質、情節、后果等,分別給予處理。

四是完善質效目標考核體系。按照細化管理,量化考核的要求,建立審判質效考核體系,實行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堅持以量化考核為主,把“十率”作為考核重點,即:案件結案率、裁判正確率、當庭宣判率、案件執結率、案件上訴率、案件改判和發回重審率、抗訴率、法律文書合格率、案件調解率、案件質量評查合格率,實行了每月統計一次、分析一次,以促進審判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修改和完善了《審判執行常態分析與考核辦法》。每月根據各部門結案數與全年任務數的比值制成審判執行工作排序表予以公布,并作為考核審判人員業績的主要依據。

五是建立審判管理通報制度。每月25日前,對全院收結案情況,審判人員個人辦案數,判決率,調解率,撤訴率,實際執行率等進行動態分析,向全院干警通報;每月25日,通報當月涉訴信訪案件數,息訴案件數,息訴率,對未能息訴的案件及時通報原因及正在采取的措施;對當月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從程序、實體、法律文書送達、裁判文書制作等方面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并責令相關庭室限期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