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白天忙于工作無暇運動,夜跑正成為很多人的鍛煉方式。在跑出健康和活力的同時,其安全問題也被凸顯出來。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夜跑時意外溺亡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2019年6月,王先生通過網絡報名參加了由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共同組織的夜跑15KM比賽。6月29日晚,王先生到達賽事指定集合地點領取物品并簽到。6月30日0時正式開賽,王先生隨其他參賽者一起出發開跑,其在折返途中與參賽同伴分散,后參賽同伴告知工作人員無法聯系上王先生,至組織者預定的比賽時間屆滿,參賽同伴仍未發現王先生,遂向工作人員反映并報警求助。后經多方搜救,在賽道外一池塘內發現王先生尸體,經勘驗系溺亡。王先生家人認為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均沒有組織體育賽事的資質,在未向相關部門報備、審批的情況下非法舉辦賽事,且在賽事活動中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104萬余元、喪葬費4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等合計120萬余元。

王先生家人認為,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作為組織者,未能按規定合理設置賽道標志,尤其是在危險賽段沒有設置警示標識;未提供必要的照明設備,該賽事舉辦時間為0時至5時,且為野外越野賽道,現場漆黑一片,存在嚴重的通行隱患;賽道無應急處置預案,比賽中出現了大暴雨惡劣天氣,風險明顯增加時,未向參賽者警示,也未終止比賽;險情發生后,亦未組織專業的救援、救助。

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辯稱,其具備舉辦涉案賽事的資質,《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已經明確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賽事活動的審批流程。其對活動所存在的風險進行了理性預判,盡到了充分而謹慎的安全保障義務,在賽前反復告知風險與重大事項,進行安全檢查和強制裝備檢查,賽道全程布置了夜間反光路標并由志愿者手持熒光棒指引,在賽程的起終點、補給點、檢查點配有專門工作人員、志愿者和醫護人員負責物資發放、裝備檢查、安全保障和醫療保障,事發后第一時間啟動大規模救援活動。王先生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理性判斷風險,王先生按要求報名、進行賽前訓練,并承諾發生意外傷害時依法理賠,不再要求組織者賠償,且王先生并非在賽道上出事。另外,本次賽事不具備盈利性質,以公益性為初衷,旨在推廣全民健身,已經連續舉辦三屆,具有良好口碑。

法院審理查明,某旅游公司為王先生投保了戶外-綜合賽事人身意外險,保險期限為2019年6月30日零時至24時,被保險人為王先生,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2020年1月,王先生家人曾向其他法院提起訴訟,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其家人意外身故賠償金、身故運返賠償金合計30萬余元。

吳中法院經審理查明,公民的生命權依法應當受到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賽事活動屬于群眾性活動,某旅游公司和某網絡公司系該賽事活動的組織者。一般情況下,夜間越野賽事本身具有賽道有一定難度、容易遭遇惡劣天氣、救援難度大等特點,故其對組織者責任心、組織水平、應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對參賽者自身也提出了更加謹慎的注意義務。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是組織者對王先生落水溺亡是否存有過錯以及過錯程度如何。首先,本次賽事活動在組織者的經營范圍內且按規定進行了報備。賽事活動開始前,組織者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報名信息、明確了賽事信息等,參賽者在網絡報名時已閱讀并接受報名須知和風險告知。期間,組織者多次發布、更新賽事信息,進行風險告知并給參賽者投保了人身意外險。活動當天,組織者核實了參賽者身份信息、進行參賽物品發放和強制裝備檢查,并在賽道兩旁布置了反光路標,部分路段安排有工作人員、志愿者和醫護人員并配備了醫藥箱、折疊擔架、呼吸氣囊等,故本院認定組織者在事故發生前已經在合理范圍內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此時其并不存在過錯。其次,綜合考慮夜間越野賽自身的特點、當晚天氣比較惡劣以及組織者有多次舉辦賽事活動的經驗,法院認定組織者此時未盡到足夠謹慎的注意義務,也未在指導參賽者失聯的第一時間開展了積極、合理、有效的搜救措施。組織者后期搜救工作并不能彌補其初期工作的疏漏,綜上,法院認定組織方對本起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再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當其自愿從事具有一定危險的行為時,應當自擔風險。王先生在雨天選擇獨自行走并偏離跑道,應預見到該行為危險性并對可能產生的后果負責,因此法院認定王先生對落水溺亡這一悲劇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經計算,王先生家人因本起事故而產生的各項損失合計114萬余元。綜合考慮組織者舉辦賽事活動的初衷、組織者和參賽者之間的權益平衡、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結合人身意外險理賠情況,法院判決某旅游公司、某網絡公司賠償王先生家人13萬元,其余部分由王先生自負。

法官提醒:夜間越野賽事具有一定的挑戰性和危險性,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風險,參賽者需時刻保持謹慎。夜跑者一定要選擇安全、熟悉的路線,避免黑暗無人的區域,盡量結伴同行提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