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書記”的陪審情
作者:汪開友 發布時間:2010-10-08 瀏覽次數:1094
金壇法院人民陪審員王久農曾是金壇市直溪鎮黨委書記,2001年退休后,一直擔任直溪派出所等多家單位司法監督員。2005年2月,被金壇市人大任命為人民陪審員。幾年來,他認真鉆研法律知識,不斷提高法律素養,積極參與審判活動,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有效化解矛盾,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和贊許,得到了人大和法院領導及法官的一致好評。
認真參與案件庭審,承辦法官說:他能替我們化解糾紛
王久農同志自2005年2月擔任人民陪審員始,共陪審案件296件。他每次陪審案件隨叫隨到,從不遲到,而且每次開庭都提前閱卷,反復細讀、認真研究,從卷宗中發現問題,找出關鍵,明確爭論焦點,把基本案情熟記在心,把要審清的關鍵問題記在本上,為開庭審理打下基礎。
王久農同志參與案件陪審,從不充當“花瓶”角色,每次開庭審理時,他都積極參與,提出問題,主審人沒有問到的要及時問到,主審人問的不全面的,他及時補充,每次合議庭評議案件時,他都認真準備,積極發言,就查清的事實,采信的證據、適用的法律都表達清楚。勇于堅持自己的觀點和意見。2008年10月,直溪鎮陳某訴張某10000元承攬合同糾紛案,由王久農陪審,他事先聯系了村干部,得知被告陳華子患重病在家休養,他和一名年輕法官上門調解,經過千言萬語的說理,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調解協議,一致同意每年12月底給付2500元,四年給付結束,協議寫好準備簽字時,同去的法官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給付,可這個時候農民根本就沒什么收入,被告一聽就火了,大吼道:“你們一齊滾,老子等開庭!”調解不歡而散。案件合議時,王久農再次向審判長建議要求考慮農村實際情況,最好是每年12月底給付,最后,審判長同意了他的建議,并順利調解審結此案。
用愛調解糾紛,當事人說:他是真心為我們解決問題
王久農同志在審判活動中主張要有效解決矛盾,最好把問題徹底解決掉,不要推來推去,否則既提高了訴訟成本又給當事人造成損失,還容易激化矛盾,使當事人無休止的上訴、上訪。在陪審案件時,他充分發揮他地方威望高,熟知鄉風村俗優勢,積極投身案件調解,有效化解了大量民間矛盾,保護了和諧的家庭關系。
2009年的一天,朱林法庭調解室內,陪審員王久農寓法于情、寓情于理,談夫妻情誼、子女撫養教育,句句肺腑之言打動了要離婚的張某與王某,他的耐心、細心、真心感動了雙方當事人。當他拔通孩子的電話,告訴孩子父母不離婚時,電話那頭響起了孩子歡快的呼聲,電話這頭媽媽早已泣不成聲,一起離婚案以溫情的理解結案,從而挽救了一個瀕臨解體的家庭。
王久農同志不僅擔任人民陪審員,而且還是金壇法院朱林法庭的人民調解員,他通過做大量的說服教育工作,調解了大量民事案件,既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又維護了純樸的鄉風民俗。
不斷在鄉親們中傳播法制意識,老百姓們說:他的話我們信
王久農同志通過參加陪審,親身接觸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接受了法律的熏陶,他常常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向周圍的老百姓宣傳,提高了大家的法制意識,他還經常把陪審中的典型案例講給周圍的人聽,達到了很好的法制宣傳目的。
社會上經常有人不負責任的說 “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沒有根據的捕風捉影,有的老百姓受傳統觀念影響,也跟著人云亦云,不負責任的傳言。針對這種情況,該同志總是向大家耐心解釋法官辦案程序,用自己參與陪審的親身感受教育當事人和老百姓不要沒有證據的亂說,不要以訛傳訛破壞法院和法官形象。由于該同志在法院直接參與案件審理,加之在行政體制上不受法院領導,處于相對“中立”的地位,他給群眾介紹法院和法官的情況更能使人信服,使人們樹立了對法院和法官的信心,提高了他們依法辦事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