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間,已經過去了二十年。

 

記得當年剛出校門時,也有著其他選擇。一邊是鐘愛的理想,而另一邊是充滿神秘而又向往的職業,當時也曾徘徊,最終是好奇心占了上風,從而跨進了法院的大門。

 

回想這二十年,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好像是忙碌了二十年,即又好像什么事也沒有干成。不是嗎?每天踩著鐘點上班,來去匆匆,似乎一刻不得閑,一副憂心報國、責任重大的樣子,可是,當自己回顧總結時,卻又覺得一事無成。雖不說是碌碌無為,卻也找不到能夠引以為豪的閃光點,偶爾有點認為尚有價值的東西,可與別人比起來,卻又羞于出口,不敢炫耀,因而甚感虛度光陰,平庸無用。再看看昔日的同窗,許多人不是官場得意,就是商場有成,只有自己尚在為生活奔波。回想當年,看看現在,好像也不比別人差,怎就不如人?不禁對當初選擇產生了懷疑,是不是錯了,現在能否還有機會補救?

 

上官場,我不善言詞交際,不諳規則,闖商場,一無資本,二無錢商,亦不敢涉足。于是,在努力工作的同時,想利用自身優勢另開一片天地。可真當我拿到司法考試的資格證書時,不禁猶豫起來,這東西對我有用嗎?對于法官來說,這證書沒有任何意義,可要想用他去從事法律服務,能夠邁出這步嗎?能夠割舍多年的情感嗎?能夠放棄當初的選擇嗎?再三權衡、斟酌、猶豫、思量,最后還是將好不容易拿到的證書束之高閣,不再看它一眼。

 

是啊,這么多年我真的無為嗎?我的工作真的一點意義沒有嗎?回想著自己在撰寫判決書時,左思右量,感到筆有千均,社會的公平正義就在我的一念間,起草調解協議時,心中充滿成就感,又一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老百姓的合法權利得到了有力維護。再看看當事人進門時乞求的目光,咨詢時急切的心情,審判臺下信任的期盼,離去時滿意的笑容,自己的工作不也是責任重大、讓人尊敬、令人向往的職業嗎?

 

世上沒有萬全的事情。不是嗎?在我羨慕同窗的同時,他們也在羨慕著我。守著如此神圣的職業,卻貪心不足,舍本求末。想到這些,如同醍醐灌頂,茅塞頓開,不禁暗罵自己糊涂,也慶幸自己的選擇。職不在高,工作有意義就行,錢不需多,滿足生活即可,友不要濫,只要真情就好。如果只看到別人職位、金錢,只會讓自己迷失方向,喪失自我。再說,那也是別人通過辛苦努力得來的,如果真要羨慕向往,看看人家付出的艱辛、比比自己的努力,能否相提并論?要對自己有個正確認識、正確定位,不要盲目攀比,不要單用自己的不足與比較別人的長處,也要正確看到自己的價值與社會意義,這可能是他們所不具有的。

 

我雖然沒有可以炫耀的金錢,沒有可以驕傲的職位,但我卻在從事著一項神圣的職業,干著意義非凡的事業,當事人的贊譽是最好的評價,群眾的信賴是無比的動力,我樂此不疲。比起那些空洞的職位、流著血汗的金錢來說,我感覺我的職業榮耀無比。

 

如果時間能夠倒流,如果我能有機會重新選擇,我還會走進法院大門,還會從事最基層的審判。雖然過去了二十年,但我的心依然和當初一樣,向往著法院,向往著法官。所不同的是,沒有了神秘,充滿了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