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未成年人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缺少關愛、教育和管理,導致學習成績下降、人際交往障礙、人格發展欠缺甚至出現犯罪的現象。某縣2008年度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留守未成年人涉案比例為58.62%

 

一、原因分析:

 

1、自身及家庭因素:留守未成年人由于父母不在身邊,容易產生心理失落,導致行為失控引發犯罪;他們往往成績較差,過早輟學,只有初中或小學文化,甚至文盲,以致有的在犯罪后還向別人炫耀自己的行為;他們中有75%的人有抽煙喝酒等不良嗜好,有40%的人經常光顧網吧、迪廳,這些畸性消費,無疑是犯罪的重要誘因。這些自身因素,無不與家庭有關:一是缺乏關愛、缺少親情,容易導致心理障礙;二是缺乏教育和制約,受不良社會風氣和不良習氣人的影響,從而引發犯罪;三是父母錯誤思想的影響。近年來,大學生就業形勢的不斷吃緊,高學歷的服務員、打工仔比比皆是,部分父母忽視知識差距,認為“讀書無用”,加上上學成本攀升,也不愿投資,忽視孩子學業。導致留守未成年人淡泊知識,產生厭學心理,錢成了他們的唯一追求。

 

2、學校因素。留守未成年人入學遠比游蕩安全,學校應當對留守未成年人承擔更多的責任。然而在調查中發現學校并不是留守未成年人可以依賴的港灣。他們遇到困難時很少選擇靠老師,而是靠自己、靠朋友。加上一些學校一直是輕德育、重智育。思想品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常常流于形式。學校的應試教育模式也使得部分留守未成年人被迫輟學,流入社會。

 

3、社會因素。網吧、迪廳、游戲廳的增多,電視網絡上不良文化的傳播,嚴重污染了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使他們迷失方向。近幾年,留守未成年人問題雖已引起政府部門、社會團體的重視,關工委、婦聯等單位對于他們的關愛正在落實,但是還有很多具體、細致工作未做,沒有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愛留守未成年人的氛圍。另因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定的潛伏性和隱藏性,所以打擊往往不及時,量刑時往往從輕處罰,使得其僥幸心理蔓延,導致再次犯罪。留守未成年人本身就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其形成還有戶籍制度等社會體制方面的原因。

 

二、預防措施:

 

針對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和形成原因,對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必須采取“父母與老師共防、家庭與社會并重”的方法,多管齊下,以逐步減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發生。

 

(一)家庭必須牢牢守住預防的前置關口。

 

一是父母能帶的應盡量帶走。完整的家庭及完整的父愛母愛有助于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思維方式的培養和形成。在這方面,父母的作用是任何人不能替代的。為此,奉勸外出父母必須克服暫時困難,消除省心安逸的心態,牢牢守住教育和預防的前置關口。切不可只顧眼前,遺憾終生。二是必須留守的要加強交流。外出務工的父母要經常的與留守子女保持聯系,全面了解孩子心理、身體、學習等方面的綜合情況,讓孩子感到父母的關愛。同時,要加強與留守地多層面的交流,力求掌握真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三是隔代教育的要講究質量。留守未成年人往往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隔代撫養。作為隔代監護人要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加強自身學習,適當轉變觀念,提高隔代撫養的能力和質量。

 

(二)學校要成為預防工作的主要陣地。

 

一是要強化素質教育。學校要牢牢把握素質教育這個著力點,要將思想品德、法制與文化知識教育齊頭并進。要針對年齡特點,采取深入淺出、直觀明了的方法有計劃的實施,確保收到預期效果。二是要凈化校園環境。要整治校園環境,加強校園管理,保護校園安全,對校園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糾紛要及時調處,避免發生隱患。三是要嚴格控制輟學。要把留守未成年人隨意輟學視為校方失職行為,一經發現,可實行行政干預,追究責任。不讓任何一名留守未成年人被無端推向社會。

 

(三)整個社會要對預防工作負起責任。

 

一是建設文明生活環境。必須凈化社會環境,掃清留守未成年人的成長障礙。宣傳、文化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加大“掃黃打非”力度,抓好報刊、音像制品市場和網吧、游戲室、迪廳等娛樂場所的清理整頓,減少誘發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二是加強法律保護力度。對于引誘、操縱、脅迫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違法行為要給予嚴厲打擊;對那些對留守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人要堅決繩之以法;對留守未成年人自身犯罪既要打擊又要感化和挽救,司法部門要全面了解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況,對判處刑罰的留守未成年人要制定完善的幫扶計劃,定期考察專人幫教。三是完善社會戶籍制度。可以從改革戶籍制度入手,降低一般城市的戶口準入門檻,逐步將留守未成年人到城市上學的問題解決,從而減少留守未成年人的存在,減少其犯罪的發生。四是形成社會關愛氛圍。政府部門在關注留守未成年人上應加大財力人力投放力度,多措并舉,為他們排憂解難。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社會團體要密切配合、加強聯系,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共同做好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和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