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的守望者
作者:趙興武 發布時間:2010-09-06 瀏覽次數:1685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湯山人民法庭是個老典型:先后2次榮立集體一等功,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最佳人民法庭”等近百項榮譽;涌現出“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市“十大法律衛士”等一批先進個人。
在新的起點上,他們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用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被百姓口耳相傳,成為轄區百姓守望公平正義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追溯他們成長的軌跡,記者采訪發現,公正廉潔和司法為民是這道風景線根深葉茂的土壤,一群奮戰在基層第一線的青年法官,用奉獻和赤誠鑄就了湯山法庭的金色品牌。
為民司法情暖百姓心
湯山法庭成立于1983年,離城區40多公里,所轄湯山、麒麟、上峰三鎮,共24個村(社區),人口約15萬。對于大多數祖祖輩輩生活在這塊土地的農民而言,法律是陌生的,他們對法律的認識,首先是從感受司法對他們的親近和關懷開始的。
家住上峰阜莊村年近八旬的張大爺近日心情好多了,因為在湯山法庭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他如愿以償地得到了贍養費。當時,讓他意想不到的是,開庭地點居然安排在自己的家里。
對此,張大爺激動地說:“我家離法庭20多里,太遠。人老了,腿腳也不利索。我托村主任給法庭打了電話,法官不僅給立了案,還幾次到家里來解決問題,真的太感謝了。”
“預約開庭”是湯山法庭便民親民的一項舉措,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把開庭時間定在節假日等8小時工作日以外的時間,開庭的地點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像這樣的司法便民親民的舉措,湯山法庭還有很多。他們推出“便民聯系卡”,這張卡上有法官姓名、電話和司法服務內容,轄區群眾有法律難題,只要打個電話就能得到滿意服務;出臺司法救濟的8條措施,讓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在離法庭較遠和訴訟較多的麒麟、湯山兩個集鎮設立巡回法庭,法官每周在巡回審判點工作一天,面對面解決群眾法律問題;對老、幼、病、殘、孕等訴訟當事人一律上門開庭,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關懷。
在湯山法庭,有一項自建庭開始就實行的住庭制度。干警無論家住何地,平時一律住在法庭的集體宿舍,周六加班一天,當晚回家,周一早上回庭,雙休日至少有一名法官和書記員值班。白天接待、開庭、下鄉辦案走基層,晚上閱卷、訂卷、整理材料寫文書,每天工作14個小時。
“法庭要想在人民群眾心中有位置,必須深深地扎根在人民群眾中。”湯山法庭庭長朱叢軍說。
做公平之秤的“定盤星”
湯山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發生在農村的家庭婚姻矛盾、家庭暴力、相鄰糾紛以及土地流轉等引起的訴訟,而當事人多半都是普通的農民。這些農民對于法律的了解雖然不是很多,但在他們心中,法律就是天,就是公平與正義。
為了維護百姓心中的公平,湯山法庭的法官們多年來堅持勤勤懇懇地辦好每一個案件。
去年5月,一位50多歲的中年人拄著雙拐艱難地走進湯山法庭。庭長接待后得知,這位殘疾人姓張,是從棲霞坐車輾轉趕來的,為的是向在麒麟鎮某單位一位領導的親戚討還3000元茶葉錢。他在一次又一次上門催款無果后,被人指點找到湯山法庭。承辦法官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又仔細看到對方所寫的欠條,當即為他辦理了立案手續,還幫這位沒有文化的殘疾人寫了訴狀,之后又用車將他送了回去。一開始,那位認為在地方上有門路的被告根本沒有將此事放在心上,在他看來,對方是一位毫無背景的外鄉人,本地法庭一定會幫他說話。正當他打著如意算盤時,法官上門了,并動了真格。眼看法庭就要采取強制措施,被告軟了,立即付清了茶葉款。隨即,執行人員又馬不停蹄地將3000元送到了殘疾人家中。這位50多歲的中年漢子感動地哭了,他切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公正。
公平正義的形象是靠一件件案件的公正審理堆積和積累起來的。只有認認真真為老百姓辦案,精心辦好每一件案件,才能贏得老百姓的信賴,才能使社會公正真正走進老百姓心中。這是湯山法庭法官的共識。
這些年,湯山法庭受理的案件每年都在千件以上,人少案多的矛盾在全市基層法庭中最突出,但他們連續幾年審判質效都位居全市法院基層法庭之首,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也是最短的,無一改判和發回重審的案件,還有2件案件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傾心調解換得“三春暖”
湯山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民事糾紛,案件誘發的原因絕大多數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就會使當事人之間結下冤仇。湯山法庭把調解作為一種辦案理念、辦案程序、辦案方法,做到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隨時分析和把握案件當事人的訴訟心理,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進行調解的機會;立案時,在向當事人送達受理和應訴材料的同時一并發放《建議調解書》,提示當事人要采取互諒互讓的原則,盡量通過對話解決糾紛;設置了訴前和庭前調解程序,告知當事人選擇解決問題的方法,使訴訟的過程和結果處于和諧的狀態。這幾年來,湯山法庭的調解結案率一直保持在64%以上,一大批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解決。
湯山街道某社區沈某與侯某兩家是前后鄰居,由于行政機關在給兩家頒發土地使用證時審查不嚴,致使地界紅線重疊,雙方由此發生矛盾導致械斗,造成侯某夫婦、沈某妻子受傷。當地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調處無果,訴至法院。
為了讓兩家消除仇恨,承辦法官始終沒有放棄調解,多次組織村建辦、司法所、村民調組織到現場辦公,最終使原、被告化干戈為玉帛。
“因為兩家都是鄰居,他們世世代代住在一起,以前關系都比較好。這次如果判決的話,會使他們一輩子都感到有一種抹不掉的陰影,可能世世代代就結仇了。通過調解,解決了雙方之間的糾紛,使兩家重歸于好。雖然調解費了很多工夫,但看到兩家和睦如初,我感到很值得。”承辦法官說。
湯山法庭的法官認為,把相鄰關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一些矛盾比較突出易轉化的案件,通過委托的方式交給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這樣做,既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和經濟負擔,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和諧解決,更重要的是能使糾紛解決在初始,不會使矛盾轉化升級。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湯山法庭從2005年開始,先后與轄區各街道社區簽訂《庭社(村)結對、法治共建協議》,建立法庭、轄區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四位一體”的調解網絡,同時聘請了一些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同志擔任人民調解員,織就一張密不透風的訴調對接的網絡。近3年,轄區民調組織配合法庭訴前調解了1000多起民事糾紛,許多社區、鄉村出現了多年無訴訟案件的喜人情況。
過去,該法庭轄區內婚姻、贍養及相鄰關系糾紛案件一直比較多并保持一定數量增長,此類糾紛雖然矛盾不大,但卻影響著和諧的相鄰關系,有的還會轉化升級為刑事案件。自從開展訴調對接后,強化了民調組織的調解功能,此類糾紛逐年下降,2007年以后出現了負增長,轄區群眾生活安定,團結和睦,社會穩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