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寧縣委召開縣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專題聽取縣法院關于行政訴訟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匯報,縣委書記王天琦及常委們充分肯定睢寧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會議針對目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還不盡如人意的情況,就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問題做出專門規定。

  規定明確,縣政府法制辦與縣法院行政審判庭每季度組織一次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復雜或涉訴案件進行剖析,進一步提高和規范行政執法;進一步確定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認真落實睢寧縣法院和政府法制辦《關于進一步落實行政首長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的通知》精神,應訴機關行政首長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應向政府法制辦提出申請,報請縣委書記審批;縣政府法制辦建立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備案制度。將涉訴行政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函、出庭應訴通知書、出庭應訴的執行結果、回執等與案件卷宗材料一并歸檔;對法院審理的重大、復雜及群體性行政案件,縣政府法制辦除通知行政首長或負責人出庭應訴外,還要組織該單位或有關單位行政執法人員旁聽法院的庭審過程;由縣委政法委、縣政府法制辦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協調工作,并牽頭每年組織二次對行政案件進行檢查,對確定為瑕疵和錯案的進行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