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反映蘇北基層法院法官流失現象加速應引起高度重視
作者:王營 發布時間:2010-08-06 瀏覽次數:854
近年來,蘇北基層法院法官流失現象嚴重,且呈現出人數逐漸加速的情況。以豐縣法院為例,2004—2009年,有11名法官流失,但自2009年7月份以來,該院已先后有8名法官流失,且均為能力強、學歷高的骨干人員,已嚴重影響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原因分析
1、繁重的工作與偏低的待遇反差太大。近年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09年,豐縣法院一線辦案法官辦理案件數量超過100件,最多的法官辦到300余件,而法官的工資收入僅為千余元。陽光工資以來,法院又缺乏激勵機制,干警的收入難以體現其工作量。
2、政治待遇偏低,難以體現職業尊榮感。目前,法院仍然套用行政職級,而由于法院的專業化等原因,與其他部門的交流非常有限,法官的職級解決非常困難,豐縣法院三個人民法庭中仍有兩個庭長為科員級,嚴重影響了干警工作積極性。
3、工作壓力巨大,思想負擔過重。當前,法官面對著審判質效考核、信訪、錯案追究、公眾對司法的需求和期待越來越高等多種壓力,近期發生幾起法官被傷害事件,對法官的心理產生很大陰影,法官職業越來越成為一種高壓力、高強度、高風險的職業。
4、上級部門、各級法院的選調增多。當前上級部門越來越重視從基層選拔干部,各級法院因“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向全國范圍內選調法官。豐縣法院2009年以來流失的7名法官均是被上級部門、發達地區法院選調。
二、防止流失的對策
1、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在政治待遇和經費保障上的支持,切實提高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2、提高法官的待遇保障。認真貫徹《法官法》,切實提高法官的薪資待遇,尤其是提高基層法院法官的待遇,著力縮小地方和行業差距,減少基層法官的流失。
3、積極創新人才選拔機制。要積極推動相關人事制度改革,根據法官的業務素質、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等選拔人才,切實為優秀人才提供發展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