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2日下午,省法院會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在鼓樓廣場組織法律咨詢,接待咨詢50人次,并向咨詢?nèi)罕姺职l(fā)了宣傳資料。江蘇電視臺、南京日報、現(xiàn)代快報、南京晨報等多家媒體到咨詢現(xiàn)場對這次活動進(jìn)行了報道。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攝影:嚴(yán) 明/楊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