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案件
作者:費尤祥 王吉祥 發布時間:2010-06-28 瀏覽次數:1095
2010年6月24日上午9時,盱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于忠為首的16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
從2009年5月份開始,被告人于忠為達到在盱眙縣盱城鎮等一定區域內稱霸一方的目的,陸續糾集許士彬、金小韋、成一笑、盧明加、陳歡、牛永水、林日生、郭永、季一蘇、宿小貝、仁共水、李洋等人,形成自稱為“于氏集團”的犯罪組織。于忠在該組織中處于領導地位,對整個組織及其運行、活動起著決策、指揮、協調、管理作用;許士彬、金小韋、成一笑、盧明加、陳歡、牛永水、林日生、郭永、季一蘇、宿小貝、仁共水、李洋等人多次參與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通過賭博、販毒、強迫賣淫、為賭博人員站崗放哨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收入數萬元,用于租車及油費、集中吃住、充手機話費等該組織的活動。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賭博、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在一定區域內生活的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致使合法利益受損的群眾不敢舉報、控告。
該案為盱眙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非法拘禁,賭博,販賣毒品以及強迫賣淫六項罪名。此案經一天審理已告終結,擇日進行宣判。(文中除主犯于忠外其他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