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2010119,江蘇省無錫濱湖區法院審結了一起聚眾斗毆案件,被告人朱某犯聚眾斗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6個月。

20094131312時許派出所接110指令:無錫一路口有人被砍傷。經調查為:中午12時,一學生在面館吃面時,與同在店內吃面的五男二女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離店后學生糾集同學欲找與其發生矛盾的男子,在尋找過程中被對方的人發現后被砍傷。經偵查發現朱某有重大嫌疑。2009617經批準對朱某刑事拘留(上網)。1011700民警根據線索將朱某抓獲。經訊問,朱某供述了當天的非法事實。200941311時許,王某(已判刑)等人在面館吃面時,其中一伙的女孩發現鄰桌的一男子老盯著自己看,就走過去問干嘛老看著自己。男子沒有回答就直接走了。王某等人想想覺得有氣,隨后,在王某等人糾集下,朱某伙同四老鄉(均另案處理)持砍刀和鋼管,乘車與吃面時發生矛盾的男子周某、朱某等人斗毆。朱某持鋼管,伙同四老鄉持砍刀將周某頭部、腰部打傷,將朱某砍傷。

經法醫鑒定:周某頭頂部有一長8.2厘米疤痕,額骨裂隙骨折;朱某右枕頂部有一長14厘米弧形疤痕,枕部有一約20厘米裂口。二人的傷勢均已構成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朱某積極參與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己構成聚眾斗毆罪。鑒于朱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可予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承辦法官介紹,出門在外,不要惹是生非,女孩子不要多情,男孩子不要濫情,如果本案中女孩子不管別人多看幾眼自己,男孩子不去多看女孩子幾眼,也許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