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50平米的出租屋能“造”全國各地證件
作者:覃華煒 發布時間:2010-01-26 瀏覽次數:391
本網蘇州訊:孔某26歲,大專文化,從“道上”學到了“一技之長”??做假證。自認為已經可以“出師”了,便在蘇州租了一房間,購買了設備準備大干一番“事業”,結果產品還沒有銷售,就被周圍群眾舉報抓獲。
孔某2009年初到蘇州,發現當地各類企業多,用工需求量大,便從中覓出商機??辦“假證”。孔某從同鄉處學到了相關“技術”,復制了大量假證模板,在園區一鄉鎮租下了一間五十平米的房間,并購買了打印機、電腦、掃描儀、切卡機、塑封機、證件封皮及內頁、版字、印泥等工具。就在孔某準備印制廣告名片攬業務之時,被周圍細心的群眾發現并報警,孔某的事業還沒開始騰飛就折翼了。
隨后,公安機關在孔某的住處搜出了大量用于制作假出生醫學證明、假結婚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印章印文樣本,涉及公安機關、武警部隊的假印章,各省教育廳蓋章的假職業專業學校畢業證書、高中畢業證書,以及蘇州大型企業、人力資源公司假印章。
法院審理認為,孔某為制販假證,持有偽造的空白或半成品國家機關證件322件及制作假證的工具,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且屬情節嚴重;其偽造武裝部隊證件4件,該行為已構成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其明知是偽造的院校印章制作的學歷證明而販賣,屬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共犯,該行為已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法院依法判處孔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犯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