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撞駕車致人死亡 大二學子身陷囹圄
作者:朱美鳳 丁曉楚 胡玲 發布時間:2010-01-19 瀏覽次數:424
本網泰州訊:一個剛滿20歲的大二學生,本應在校園徜徉學海,享受青春,卻因一時的虛榮心作怪,莽撞駕車,導致一個鮮活的生命葬送在無情的車輪之下,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得不被迫遠離校園,鋃鐺入獄。
通過交通部門調解,除了車輛保險賠償以外,張某還需賠償26萬元。面對如此一筆巨款,年老多病的張某父母只能是無能無力。此后不久,公訴機關以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泰興法院提起了公訴。經法院審理,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年紀輕輕,學業未成的張某,因為自己的一時輕率,給家人和他人都造成了永久的傷痛,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