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阜寧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劉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審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20081010,被告人劉某到阜寧縣阜城鎮興隆路程某家中索要欠款人民幣3萬元,因程某不在家,被告人劉某即住到程某家,程的妻子周某要求被告人劉某找程某本人要錢,并打電話報警。阜寧縣公安局民警對被告人劉某進行勸阻,要求被告人劉某離開他人住所,以合法途徑索要欠款,被告人劉某仍以要錢為由住在程家不走。1013上午,被告人劉某又讓其姐姐劉某某和癱瘓的姐夫唐某住到程家索要欠款,直至20081017才離開。

阜寧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非法侵入住宅,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劉某能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