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執行 斗智斗勇 吳江法院為當事人追回貨款80萬元
作者:趙芙蓉 劉麗鵬 發布時間:2010-01-11 瀏覽次數:471
本網蘇州訊:日前,吳江法院法官斗智斗勇,異地執結一起涉省人大代表的“骨頭案”,為當事人追回貨款八十萬元。
國安實業(吳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與江蘇某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國安公司多次到揚州某市要求該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履行義務,卻遭遇重重阻撓。無奈之下,國安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
出發前,為知己知彼,掌握執行工作的主動權,執行小組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通過互聯網調查被執行人單位的性質、經營狀況。在得知被執行人單位企業負責人是省人大代表,該企業系當地知名國有控股企業,有足夠的履行能力這些情況后,執行小組制定了“只可智取,不宜強攻”的基本策略。
到達目的地后,執行小組先后查詢了當地的八家銀行,均無任何收獲。執行法官決定轉變工作思路,將工作重心放在對被執行人的不動產查封上。在查封被執行人房產的過程中,執行小組遇到了預期的阻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以各種理由推諉,不愿配合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執行法官沉著克制,冷靜應對,向房管處的負責人明法釋理,一一列舉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后果,對其展開心理攻勢。直至下午5時,才成功查封被執行人的房產。得知不動產被查封的消息后,被執行人陷入被動,不得不通過當地法院和執行法官聯系,表示愿意協商解決。被執行人一方面聯系當地領導向執行法官施加壓力,另一方面仍以各種藉口逃避執行。執行小組決定通過加大威懾力來化解阻力,爭取談判的主動權。執行法官義正詞嚴地指出,對于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黨政干部,法院將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法院將在省內主要媒體刊登執行令和執行懸賞公告,并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至此,被執行人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主動提出愿意一次性解決本案。經與申請人溝通,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順利拿到貨款八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