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九千元 不當得利應返還
作者:戴志成 殷仁奎 發布時間:2009-12-28 瀏覽次數:507
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射陽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特殊的返還財產糾紛案件,法院判決被告李運成于在判決生效后三日內返還原告射陽縣耦耕鎮人民政府人民幣人民幣9000元。
2008年,耦耕鎮政府為激勵農民致富,決定對高效農業園區的農民新建日光式蔬菜大棚給予每只3000元的資金補助,射陽縣耦耕鎮友愛村四組村民李運成于2008年9月按標準搭建了三只日光大棚。2008年年底,原告向友愛村四組李運成發放9000元資金補助時,由于原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誤將9000元補助資金匯入耦耕鎮友愛村六組被告李運成在江蘇射陽農村商業銀行耦耕分理處的“一折通”上。另查明,被告李運成未曾搭建過蔬菜大棚。被告李運成在得知自己 “一折通”上多出9000元后未將此款返還于原告,原告遂向該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不當得利9000元。法院查明事實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