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一年輕小伙原為公司職工卻因工作失誤而被責令卷鋪蓋走人,苦于找不到新工作的他,因窮志短,再加之對原來公司狀況的熟悉,遂計上心來,潛入公司進行偷盜。近日,江陰市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盜竊案件,判決被告人孫小龍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現年30歲的孫小龍原為四川省人,曾因盜竊罪被判入獄二年。出獄后的他來到江陰打工,并在周莊鎮的一家造革公司找了份不錯的工作,可是卻因不服從公司管理造成了工作失誤,而被公司辭退。被辭退后因找不到工作,生活無著落的他,總想找個賺錢的門路,思來想去,決定重出江湖,再展伸手,這次他將目標瞄向了“老東家”。20081114日凌晨,他來到該造革公司,采用撬鎖等手段,竊得聯想天逸筆記本電腦1臺,聯想揚天臺式電腦1臺,三星數碼相機1部,共價值8150元,真可謂是收獲頗豐啊。在得手之后,他將東西搬回了自己在周莊租住處。另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僅僅在得手之后的十個小時后,他就被江陰市公安機關在其租住處抓獲。案發后,財物已追繳,并由公安機關發還被害人。

江陰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小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孫小龍自愿認罪,贓物已追繳發還,予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