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賊”因怨伸錯手 被判入獄又三年
作者:尹德元 發布時間:2009-12-24 瀏覽次數:482
本網鹽城訊:一年輕小伙原為公司職工卻因工作失誤而被責令卷鋪蓋走人,苦于找不到新工作的他,因窮志短,再加之對原來公司狀況的熟悉,遂計上心來,潛入公司進行偷盜。近日,江陰市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盜竊案件,判決被告人孫小龍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現年30歲的孫小龍原為四川省人,曾因盜竊罪被判入獄二年。出獄后的他來到江陰打工,并在周莊鎮的一家造革公司找了份不錯的工作,可是卻因不服從公司管理造成了工作失誤,而被公司辭退。被辭退后因找不到工作,生活無著落的他,總想找個賺錢的門路,思來想去,決定重出江湖,再展伸手,這次他將目標瞄向了“老東家”。
江陰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小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孫小龍自愿認罪,贓物已追繳發還,予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