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受騙如法炮制騙人 聰明反被聰明誤身陷囹圄
作者:趙璐瑜 發布時間:2009-12-08 瀏覽次數:503
本網南通訊:擔任南通市某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張某,在從事對外勞務的過程中,上當受騙導致公司經營資金不足后,居然如法炮制采取了向社會發布虛假招工信息,收取相關費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騙錢。近日,如東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南通市某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罰金人民幣200000元、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張某是被告單位南通市某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5月份開始,張某做了幾單勞務中介生意都沒能成行,除了要退未能出國人員的錢,還要支付房租及物業等費用,維持公司的正常運作,加之經營中又受騙上當,公司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張某就想人家能騙我,我為什么不能騙人呢?騙到錢可以還別人和支撐公司繼續運作。于是,2006年至2008年期間,張某在沒有取得委托招工單位訂單的情況下,采取發布招工去日本、韓國等國家的虛假信息,利用以前成功合作招工過的勞務公司的信任招工,收取服務費、押金、中介費的方法,致使70余人受騙,共騙得人民幣3148300元,用于歸還公司債務、公司經營等。2008年5月,張某到派出所投案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