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無情法官有情 傾情調解為民解憂
作者:民三庭 發布時間:2009-11-17 瀏覽次數:501
本網南京訊:近日,南京白下法院成功調處了一起訴訟標的額巨大、受害人傷情嚴重、雙方爭議較大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受害人共得到經濟賠償85萬元。
去年11月一天中午,江蘇蘇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職員田春明駕駛載有乘客曾某、陳某的蘇A90173出租車行至本市羊皮巷路口時,將騎助力車的朱斌撞倒,后又撞上停車下客的蘇A95112號出租車,造成朱斌和乘客曾某、陳某受傷及三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田春明負事故主要責任,朱斌負事故次要責任。經醫院搶救,朱斌幸免于難,但,已成植物人,經鑒定為一級傷殘,需終身護理。
今年2月,朱斌由其家屬訴至法院,要求田春明、蘇華公司和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已發生的醫療費約59萬元。訴訟中,保險公司只愿賠付醫療費1萬元;田春明及蘇華公司認為朱斌逆向行駛、闖紅燈,應負事故主要責任,并提供GPS記錄和紅綠燈轉換時間公證書,要求重新認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后,朱斌父母、岳父母、妻子和兒女極其悲傷,終日以淚洗面,迫切希望法院早日作出公正判決,而田春明作為出租車駕駛員,經濟并不富裕,難以承擔巨額經濟賠償賠。為妥善審理本案,并兼顧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徹底地解決糾紛矛盾,承辦法官堅持開展調解工作,耐心向各方當事人宣傳法律,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協商,力求一攬子解決糾紛,并努力做好朱斌家屬的思想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在法官的傾情調解下,保險公司在交強險12萬元賠償金的基礎上自愿將肇事車輛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40萬元賠償金直接賠償給朱斌,蘇華公司表示同意并愿意再賠償朱斌33萬元,朱斌實得賠償金達85萬元,各方當事人一次性了結了案件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