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10月中旬,揚州市維揚區法院受理了一起堪稱年齡最大當事人的離婚案件。男方余某生于1910年,女方李某生于1920年,盡管雙方再婚共同生活了20多年,五世同堂,然而老來卻反目成仇,老人不僅要離婚,還要求分割財產。

余某膝下有三兒一女,老伴30年前病故,余某將他們養大后個個成家立業,余老覺得心里既孤單又寂寞。1982年,經人介紹,73歲的余某看上了小他10歲、老公身故的李老太,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后,1983年,兩位老人喜結連理,登記結婚。

結婚之初,雙方感情很不錯,一向大度的余某便把家中的“財權”交與李老太打理,可能是李老太把錢看得過重,此后雙方因為經濟問題時常產生糾紛,時間一長,雙方因此發生的爭吵就越來越多,但雙方依然生活了20多年。

今年十一,余老因病住院治療,由于照顧問題,李老太和余家子女再起波瀾,一氣之下,李老太攜帶存折離家出走、杳無音訊。余老感到事態嚴重,在子女的強烈支持下,余某決定訴諸法院,請求離婚。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員非常重視,立即發送了出庭傳票,可是誰也不知道離家出走的李老太身居何處,速遞人員多次尋人未果,傳票至今無法送達。現在唯一的辦法只有通過媒體發布庭審公告,如果三個月內李老太不到法庭應訴,法院將會進行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