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按】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與希望。撫養孩子是每一位父母的義務。可是,在該離婚糾紛案中,孩子的撫育費是依靠執行法官歷時812次強制執行來的。父親有經濟能力卻偏偏不給親生骨肉撫育費。其道德何在?被執行人跟執行法官玩起“躲貓貓”的游戲。法律威嚴又何在?以期本文引起社會各界的深思與共鳴!

“姜院長,我跟您說心里話,這么多年來要不是你們法院執行庭法官的無私幫助,我和孩子真的是沒法活了!”20091013 董怡懷揣“錦旗”專程從浙江安吉偏遠山村趕到蘇州市金閶區法院。

20019月董怡訴楊大偉離婚糾紛案,經金閶法院審理,作出調解,約定:兒子楊杰跟隨母親董怡生活,父親楊大偉自20019月起負擔撫育費,直至楊杰18周歲止。離婚后,董怡帶著兒子回浙江安吉老家,母子倆相依為命,一貧如洗。楊大偉繼續在蘇州工作,手頭較為寬裕。然而,在20019月至20099月長達8年期間,楊大偉卻經常東躲西藏,故意逃避支付撫育費,導致兒子楊杰的生活一度處于無保障狀態。

200111月,董怡在萬般無奈下第一次向金閶法院申請對楊大偉強制執行。收到董怡的強制執行申請后,執行法官當日就傳喚楊大偉,對之苦口婆心并說服其第二天到法院繳納撫育費。第二天,執行法官左顧右盼都不見其人,不僅手機打不通、門鈴無人應,銀行存款也一毛不剩。面對此情此景,執行法官憑借多年執行經驗早已心領神會,立即布置全庭干警24小時“蹲點”方案,幾經周折,終于在其住處“逮個正著”,對之司法拘留15天,加強懲戒教育,才得以執行。

一晃幾個月過去了,在執行法官面前一本正經地承諾要好好撫養孩子的楊大偉卻經常失言,又是一連幾個月不給孩子撫育費。董怡不得不再次向金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又一次費盡周折找到楊大偉并傳喚到法院對之進行嚴厲警示教育,其誠懇承認錯誤并當場繳納撫育費,滿口答應以后再也不讓執行法官們費心了。“每次對之強制執行并強化思想教育后,他總是滿口答應以后按時支付撫育費,可是他雙腳一跨出法院大門就一連幾個月不支付撫育費,非得執行法官再次執行。這樣的過程不斷反復。”執行庭長孫華說。

20099月,金閶法院第十二次收到董怡對楊大偉的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法官已經習慣楊大偉手機傳盲音,住處無人影,賬戶無一銀的狀況,也適應其“躲貓貓”的一貫“作風”,還摸索出其“躲貓貓”的特點,因此總能把他“捉住”。要問次次都能“捉”到楊大偉的“秘訣”,金閶執行法官莊嚴地說:“秘訣就是邪不勝正!”或許在以后的日子里“躲貓貓”游戲還得繼續,但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執行法官們心中無“煩”字,哪怕執行無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