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饅頭攤和燒餅店本應良性競爭,互利共贏,但由于一方的惡意挑釁,引發了一起持械聚眾斗毆的血案。

劉某開了一家燒餅店,買賣差強人意。王某在燒餅店附近擺了一個饅頭攤,生意紅火,顧客絡繹不絕。燒餅老板覺得饅頭攤搶了他的生意,要求饅頭老板離他的店遠些。饅頭老板迫于無奈,將自己的攤位移后了20左右。原以為事情就此平息,但是燒餅老板覺得生意還是不好,再次提出無理要求,饅頭攤老板忍氣吞聲,將他的攤位再次移動,至此,“燒餅”和“饅頭”已經離得互相看不到了。

“饅頭”經過這些事情之后,體會到了“燒餅”的霸道蠻橫,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防止“燒餅”再次無理取鬧,在自己的攤位上擺放了一些器械。“燒餅”知道后,覺得“饅頭”冒犯了自己的權威,便糾集了一幫人準備上門滋事,“饅頭”得知后,立即準備人馬應戰。

于是,“燒餅幫”和“饅頭幫”在惠山區長安街道持械斗毆、正式開戰。經過激烈的斗爭,雙方損失慘重,傷痕累累。“饅頭幫”最后敗下陣來,成員有的顱骨粉碎性骨折,構成重傷;有的右眼眶骨折,右額葉腦挫裂傷;有的頭頂三處創口,左拇指、食指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期間,“燒餅”主人還持羊鎬棒毆打對方。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燒餅”老板糾集他人持械聚眾斗毆,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決定對其減輕處罰。據此,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燒餅”老板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法官建議】廣大商販要增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意識,要誠信文明經營、提高自我素質,同時相關部門也要盡早行動起來,加強文明創建整改、督查、巡查工作。上下齊抓共促,多方聯手協作,共同為凈化交易環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