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親朋好友出國打黑工 觸犯刑律獲刑七年
作者:李振男 發布時間:2009-06-29 瀏覽次數:595
本網南通訊:曾在國外打黑工被遺返,回國后又帶親朋好友到國外打黑工,至案發仍有四人留滯境外。
張啟華曾在以色列打工被遣返。2007年9月,張啟華再次準備前往以色列非法務工,其哥哥張啟林及親友等人聽說后,先后找到張啟華,要求與其一同前往境外非法務工。張啟華在不具備辦理出國勞務資質的情況下,通過紀某(已判刑)統一辦理了赴埃及的旅游簽證并購買了機票,非法組織張啟林等十人于同年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啟華明知出境旅游是不能在國外滯留務工,仍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以旅游簽證的形式,非法組織無出境務工資格的人員前往境外非法務工,且人數達十人以上,其行為已嚴重妨害了中國出入國(邊)境管理秩序,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依法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且該罪無需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