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撞壞漢白玉古董被索賠100萬
作者:宜興市人民法院 杜鵬偉 錢重辰 發布時間:2017-12-19 瀏覽次數:386
因為施工時駕駛不慎,拖拉機將漢白玉照壁撞倒損壞,被要求賠償巨額損失100萬元。日前,在宜興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這起特殊的賠償糾紛案件終于圓滿解決,施工單位賠償漢白玉照壁所有人損失15萬元。
2017年3月,宜興某文化傳播公司因需要安裝使用光纜網絡通信服務,與某電信公司簽訂了服務協議。3月17日,線纜安裝施工方某工程公司到達現場施工。施工人員駕駛施工的變形拖拉機在經過傳播公司門口的彎道小路時,不慎撞倒公司擺放在門口的古董——明代漢白玉“太獅少獅”紋照壁,照壁正面倒在地上,邊角有一定程度損壞。事后,交警部門認定由拖拉機承擔全部責任。傳播公司認為該漢白玉照壁是價值不菲的古董,被撞倒損壞后難以修復,這起事故使其蒙受了巨大損失,于是將電信公司及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100萬元。
受理該案后,法院首先依照當事人申請對漢白玉的損失價值及能否修復進行了鑒定。經過專業鑒定,該漢白玉照壁為明末清初時期的物品,估價為70萬元左右,由于被撞倒地,在主畫面右邊緣形成了斷裂性破損,占到整體的2.3%,雖然對整體藝術性破壞不是很大,但從古代物品的文物價值考慮,其損壞對本體還是有一定影響。專家認為,照壁此次的受損貶值約為8.5萬元,修復價格約為1.5萬元。對于該鑒定結果,電信公司和施工單位某工程公司均予以認可,工程公司也愿意承擔賠償責任。但傳播公司則認為漢白玉為古董,不可修復,堅持要求被告方賠償100萬元。
承辦法官認為,漢白玉照壁雖然價值不菲,但根據鑒定實質上受損不大,是可以修復的,所以本案應按照過錯程度確定合理的賠償損失金額。鑒于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向當事人雙方解釋了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認真做好案件的調解工作。“事實上,古董藝術品的市場成交價格和其實際價值往往相差甚遠,而原告的漢白玉照壁受損面積小,施工方也愿意賠償、補償損失并及時履行賠償責任,原告應該適當降低期望,合理主張權利。”最終,在法官的幾番耐心調解下,傳播公司與工程公司達成和解,工程公司賠償15萬元一次性了結本案,工程公司已履行完付款義務,傳播公司向法院撤回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