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北塘法院重陽前夕司法護老
作者: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9-30 瀏覽次數:947
9月28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舉行了“夕陽紅司法工程”系列活動啟動儀式暨“老年人權益保護服務站”揭牌儀式,并現場發放該院制作的提醒老年人保護自身權益的“十項提示”,給轄區內的老人們送上重陽節司法禮物。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無錫市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響應北塘區推進“親民工程”活動號召,北塘法院今年開展“夕陽紅司法工程”系列活動,通過設立“老年人權益保護服務站”、發放十項提示、巡回審判、回訪涉老案件當事人、老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圖片展等活動,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司法服務,在全社會倡導營造愛老、敬老、護老的氛圍。當天揭牌的“老年人權益司法保護站”,特意設立在毗鄰敬老院的古運河社區,它的設立,是為了把司法服務延伸至基層,送到老年人身邊,更好地維護權益。
據悉,長期以來,北塘法院結合審判大力倡導敬老愛老優良傳統,早在1996年就設立了保護老年人權益合議庭,2006年被全國老齡辦、公安部、司法部聯合授予“全國老年維權示范崗”榮譽稱號。今年開展的“夕陽紅司法工程”系列活動中,最大的特色就是向老年人提出了加強自我保護的“十項提示”,這一創新之舉深受群眾歡迎,收到明顯效果,轄區內涉老訴訟和糾紛大幅減少。
“十項提示”建議老年人“不要過早處理財產”,“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要慎重”等,與很多老人的傳統觀念并不一致。老年合議庭庭長高鑫表示,“十項提示”的出爐非常慎重,是從一個個真實案例中總結出的經驗教訓。老年人轉變觀念并不等于不愛子女,反而能把容易誘發紛爭的隱患及時排除,從而有利于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茍連靜)
附:
十項提示(簡寫版):
不要過早處理財產
房屋過戶到子女名下要慎重
為子女買房要立書面協議
贈與和無償轉移財產要小心
妥善保管自己的相關證件
訂立遺囑最好要公證
再婚建議明晰財產關系
遇到家庭暴力要及時維權
遇到侵權要首先保全健康
要提高警惕防止詐騙
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十項提示
為更好地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以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特作如下提示與建議:
1、老年人對屬自己所有的重大財產事項,在尚未必要時,不要將權屬過早地予以處置,以免今后權利難以行使。
2、對自己名下的房產,尤其是自己需居住的房產,如欲過戶至子女名下時,請慎重考慮后實施。
3、如為子女出資購買房產的,建議與子女就該出資款項的出資性質訂立書面協議,并保存相關付款憑證;子女如已婚的,相關手續更需完善,以免今后與子女的配偶一方引起不必要紛爭。
4、如涉及屬無償轉移自身重大財產權屬事宜的,在未明了事由真相或心存不愿時,不要隨意在有關協議上簽字或辦理轉移權屬公證等手續。
5、對自己的身份證、房產證、存折、工資卡等有關證件,盡可能由自己妥善保管,以免產生不必要麻煩與后果。
6、如需設立遺囑,建議盡可能在公證人員指導下辦理公證手續,避免給配偶及其他繼承人留下紛爭。
7、如老年人需再婚的,除應盡可能了解對方外,建議雙方對原有財產歸屬訂立書面協議,以免今后引起雙方子女之間的不必要紛爭。
8、老年人如有遭受家庭暴力情形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不要忍氣吞聲,以免受到更大傷害。
9、老年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建議以冷靜、平和、妥善的方式處置,避免采用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過激行為,以免受到更大傷害。
10、老年人要提高警惕,防范社會上針對老年人的詐騙圈套,不給別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