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唐某從我手中接過那袋沉甸甸的補償款時,我看到他的手在微微顫抖,個把月的奔波交涉,幾多徘徊曲折,終于拿到了補償款,這個八尺的漢子一時陷入了沉默。他就靜靜坐在那里,陽光透過調解室的百葉窗灑在他身上,我想和他說些什么,但氣氛似乎凝固,恍惚間我看到他眼角潤濕了,這是淚水,一個被很多人稱為“釘子戶”的淚水。

 

就在一個月前,我第一次見到唐某,他坐在被告席上,像一頭憤怒的公牛在法庭上肆意咆哮。這恐怕是我辦案以來遇到最激動的當事人,他無法冷靜,手舞足蹈,用近似污言穢語的話攻擊對方,以致原告方的律師差點憤而離席。在我多次警告和法警維持秩序下,庭審才不致于失控。就這樣,唐某以其“特殊”的方式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通過這次庭審,我也明白了他如此憤怒的理由。

 

唐某的憤怒來自拆遷,準確是的來自于因拆遷引發的房屋租賃關系糾紛。去年初,唐某承租了東臺市某中學的店面來經營飯店餐飲,當時只簽了一年合同,但在簽合同時,校領導親口承諾合同到期會和他續租,在這種情況下,唐某對店面進行裝潢并購入相關設備,先后投入近60萬元。轉眼一年過去了,由于城市規劃,唐某承租的店面面臨拆遷,校方不同意再續簽合同而要求唐某立即遷出交房。唐某傻眼了,如果現在讓房那幾十萬的投入就全沒了,故要求校方給他裝潢補償費,而校方堅決不同意。就這樣,雙方僵持,唐某拒不交房,拆遷無法進行,校方一怒之下將這位“釘子戶”告上了法庭。

 

看到這里,明眼人都看出唐某的憤怒合情不合法,庭審中,校方對到期續租的事實一概否認,唐某也拿不出證據,合同中還約定期滿唐某須無條件搬出,不得主張裝潢補償,這種情況下,校方要求唐某遷出無疑應得到支持。判決書很快就草擬好了,但每當想起唐某在法庭上面紅耳赤的樣子,想到他那猶如困獸般憤怒的咆哮,我放下判決書,希望能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就這樣,在接下的一個月里,我來回奔波,找到學校的領導和主管的行政部門,和他們進行了溝通,其實校方也有意貼錢調解,只是被唐某“釘子戶”般的態度所激怒。在我多方協調下,最終,唐某與校方達成調解協議,校方同意補償28萬元,唐某即刻讓房。

 

一陣敲門聲拉回了我的思緒,原來是之前約了案子,現在書記員提醒我開庭時間到了,我站了起來,唐某也站了起來,拿著他的補償款,默默地走了,沒有憤怒,沒有咆哮,亦沒有痛哭流涕,有的只是眼角依稀的淚水以及轉身之間輕輕的那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