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建黨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人民”一詞用了136次,平均每104個字里就有一個。總書記還動情地說:“只有我們把群眾放在心上,群眾才會把我們放在心上;只有我們把群眾當親人,群眾才會把我們當親人。”“把群眾當親人”,是我黨革命斗爭經驗的總結,充分體現了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務人民,黨同人民群眾心連心。

 

在當前法院系統蓬勃開展的“群眾觀點大討論”活動中,要深刻領會學習和貫徹執行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必須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堅持司法工作走群眾路線。

 

強調司法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是對司法工作本質屬性的清醒解讀和準確定位。司法工作之所以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這是司法的人民性這一根本屬性所決定的,憲法規定,一切權力來自于人民,權為民所使、利為民所謀已經成為我們的共識。司法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司法工作成敗得失的最終標準,是對司法工作的本質屬性即人民性的清醒解讀和精準定位,是人民司法為人民的本質要求。

 

強調司法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是對胡錦濤總書記“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精辟論述的堅決擁護,是人民法院在新的歷史時期積極貫徹“三個至上” 指導思想中“人民利益至上”的具體要求,確保了人民法院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將“三個至上”作為指導思想,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就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始終堅持職業化和大眾化相結合的方針。

 

強調司法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是對司法神秘主義的自覺抵制與有力矯正。司法的專業性、重要性決定司法審判固然需要中立與獨立,但審判獨立不等于審判孤立,不等于脫離群眾,不等于少數人的司法專利。新時期新形勢下,具體的國情應該成為謀劃法院工作的基本的、具體的依據,我們不能搞自我封閉,或高高在上,或遠離群眾,或神神秘秘。應當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方式和渠道來參與司法、監督司法,滿足和實現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司法工作自身也離不開人民群眾與社會各界的配合、支持與幫助,司法工作堅持走群眾路線,將會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固然,司法改革適度關注司法的專業化和職業化是必要的,但為今之期,司法的民主化、大眾化是當前我們更應該予以關注的問題。

 

強調司法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是為了確保順利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審判工作任務。只有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自覺與人民群眾打成一片,水乳交融,才能真正獲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戴;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定分止爭、案結事了,從根本上切實解決社會矛盾糾紛;才能最終讓人民群眾滿意,最終維護好社會的穩定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