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醉駕入刑效果看中國法治文明
作者:周萬松 發布時間:2011-08-17 瀏覽次數:783
交通事故已成為“世界第一害”,而中國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之一。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中國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數首次超過五萬人至今,中國(未包括港澳臺地區)每年交通事故50萬起左右,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年均超過10萬人,已經連續十余年居世界第一。在千呼萬喚中終于將“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列入《邢法修正案八》,并于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了。
2010年,中國汽車保有量約占世界汽車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而酒后駕車為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罪魁之一。
酒駕為交通事故的主要禍根為何在我國長期有恃無恐?
一、酒文化根深蒂固
酒的出現與中國五千年文明幾乎相隨相伴,酒壺與歷代文人墨客更是形影不離,并成為身份象征,很多千古詩賦也是在酒興之余所作。因此醉酒酗酒成為文人墨客、武林好漢一大喜好。到了二十世紀后期中國市場經濟興起,酒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更加不容忽視,“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甜一點”等勸酒詞被不斷發明。接待領導、朋友聚會,禮上往來都離不開酒,釀灑成了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喝酒成為文明之舉,榮耀之事。官場升遷、業務往來,喝酒水平高低決定成敗并以酒量作為衡量人品的重要標準,有酒量定成君子,無酒量便是小人。因公醉酒身亡,要求追認為“列士”一時曾成為熱議話題,中國若不是經歷雅片戰爭、民主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那可能已經有因公醉酒犧牲的人追認為烈士了。
酒幾乎是英雄好漢的代名詞,男人外出,和朋友在一起喝酒,成為最好的托詞,陪領導喝酒為美事,為人辦事收幾瓶酒不為過,導致中國市場上的茅臺酒比國外貴也不足為怪了。酒后一糸烈的失誤似乎也能夠讓人理解或諒解,不顧身體喝霸王酒、酒后滋事、酒駕醉駕等危害行為也被“酒文化”包容了。
“酒文化”一詞出現也和這個年代出現的人一樣,也有生不逢時的命運,汽車文明與“酒文化”并無根本沖突,汽車消費的巨大開支對釀酒行業不僅沒有影響,反而是功不可沒,打開老板的轎后箱,如果里面沒有放酒的那是很少很少的現象了,但酒帶給人們的不只是興奮和消愁,更多的是麻木,有的借酒興說了平時想說而不敢說的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有的為了表示熱情只有強吞硬撐,一旦用這種感覺去開車,便可成為名富其實的馬路殺手。
二、喝酒成為必要的交際手段
喝酒本沒有什么大錯,酒逢知已千杯少,也確為人生一大幸事。工作壓力大,朋友相聚,開懷痛飲,排解壓抑情緒。朋友、同事之間有誤解隔閡或結識新朋友,借酒表達欠意或敬意,一醉方休也無仿。這些是酒文化真實內函所在。受武松打虎、魯提轄醉打將門神,這些傳寄故事影響,醉酒為英雄壯舉。但醉酒駕車則不是英雄之舉,而是個人素質問題了。喝酒者中大多具有的不僅是酒量和膽量,而且財力和能量更是他們所具有的強項。因而此前對醉駕行為采取治安處罰手段顯然沒有威懾力
敬酒不一定心存敬意,還有一位公司的老總道出天機,每天不斷有各部門領導來檢查工作,又不好拒絕,作辦?找有酒量的人陪他喝,喝得他下次不敢進我的門。即使來的,不把他喝得倒,那酒后還要陪他跳舞沐浴,那開支比多喝幾瓶酒多多少倍不說,關健是沒有分身術來應酬,哪一路菩薩都得罪不起。這種心理也反映權力給中國酒文化增加了新的內函,喝酒也暗藏著對權力的反抗,但隨著全民水平的全面提升,老板們必定要甘拜下風。七十年代有位上海知青眼看一同下鄉的知青一個個都進了城,自己又拿不出錢買好東西送禮,只好寫信給已進回上海的好友,請他捎一個完好的空茅臺酒瓶給他。這位知青收到茅臺酒空酒瓶后,一天請大隊書記喝酒,二人一斤二鍋頭下肚后,這知青拿出用驢尿溝兌的“茅臺酒”,“擰下”瓶蓋,向書記說,“這是他朋友捎來的,只有一瓶,書記你酒量大,這瓶全歸你喝,我喝二鍋頭陪你,那書記自然明白一瓶茅臺酒價值,一點沒敢浪費,全部下肚。第二天便親自到公社為這位知青辦好了進城手續,還說公社辦公主任沒見識,經常接待縣領導,都不知道茅臺酒就驢尿的味道。這位曾經的大隊書記也許到現在也沒明白茅臺酒究竟是舍味道。但這個故事可以說明,喝酒不一定是生理需要,更多的是面子需要,他符合了中國多數人的心里需要,并逐漸成為社會主要生活方式,宴請朋友有好菜沒有好酒不能表明盛情,不喝醉不能說明誠意。開車一般都是生活達到小資水平或有地位的人,如果讓他們不喝酒,那是丟面子的事,不符合中國通常交友邏輯。
從酒的利用率來說,一年喝掉一個杭州西湖的量這早已是十年前的數據,一瓶酒一頭牛的小農意識話題早已過時,真正把喝酒當享受的可能只有十分之二三。酒是糧食做的!酒桌拋撒滴漏嚴重現象!喝酒誤事傷害身體!這些都不是不喝酒的理由。而在生與死面前,人們對酒駕不得不有所作為了。
三、暴發戶心理借酒精發酵給力油門
玩車的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創業較早,賺了錢后,功成身退的中青年,年齡在三四十歲。這批人既要喝酒交際應酬也喜歡玩車。還有一類就是“富二代”。這批人的年齡基本上在二十歲上下,有的還在念大學,但父母非常有錢。
2009年6月30日20時15分許,家住南京東山街道金盛路的建筑承包商張某與他人在金盛路一飯店吃飯并飲用白酒后,駕車失控,撞上路邊西瓜攤,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后被江寧公安分局巡邏民警和群眾一同將其逼停。經抽血化驗鑒定,肇事駕駛人張某屬醉酒駕駛,血液酒精濃度高達381毫克/100毫升。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當場身亡,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4人受輕傷,5名死者中有1名孕婦。據現場目擊者稱,當時,孕婦倒在地上,鮮血從她破裂的腹部噴涌而出。經搶救,腹中胎兒未能成活。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大眾邁騰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后經證實了解,該男子名為李啟銘,糸酒后駕車,父親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 “在撞到人后,他竟然繼續行進,想從大門口逃跑,后被學生及保安攔下。下車后,肇事者未表現出絲毫的歉意,他竟然說:‘看把我車給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誰嗎?我爸是李剛!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絡最火的流行語。
2011年5月9日晚高曉松駕車發生追尾事故。高曉松因涉嫌酒后駕車被警方帶走。經交警檢測,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10日上午,他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立案,警方已辦理刑事拘留手續,依法被刑拘。5月17日下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高曉松醉駕案。最終,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金4000元人民幣。
酒后駕車行為背后的社會心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娛樂圈中,高曉松以有思想、修養深著稱,其祖父與外公是院士,都當過大學校長,母親是著名建筑學家,家教如此深厚,卻未能免俗。
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即在現代化的推動下,我們的社會正加速走向世俗化,價值觀的約束力被弱化,金錢成了通行的判斷標準,由此而來的文化潰敗,其影響將長期存在。沒有精神生活,沒有明確價值觀的追求,沒有自我的超越,一切要接受浮華價值觀去評判,在貌似自由中,人們實際上被欲望套牢,成了新的奴隸。看在高速路上飛馳或在城市道路上擁堵的汽車,透過現象,那其中多半是人類的欲望在飛馳在擁堵,即使沒有喝酒,但駕車者中多半已經迷失方向,當他們不明白為什么要活著和活著的意義時,那么活著就剩下最簡單的生物本能:消費、奢侈與縱欲,當他們大腦在得到酒精刺激而興奮時,便成為名符其實的馬路上殺手。
在傳統風俗文化及社會潛規則共同作用下,酒后駕駛問題在我國有很強的頑固性,在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上述規定顯然對富二代、富商、及我爸是李綱一類人物起不到約束作用,其后果仍然是用每年以近10萬人的生命、幾十萬個家庭痛苦為代價,才換來對酒駕采取重拳猛藥-將醉駕寫入刑法,這個代價太大太沉重。
醉駕入刑關鍵是靠執行給力,否則就是空話
其實將醉駕列入刑法并非就能高忱無憂,關鍵在執行態度上要動真格,2010年以來全國公安多次開展酒駕整治行動,各地公安廳、局領導親自上路,廣大公安干警加班加點,2010年,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共處罰酒后駕駛63.1萬起,占整個交通違法查處總量的0.31%,同2009年相比,減少9.1萬起,下降12.6%;其中醉酒后駕駛8.7萬起,同比減少2.5萬起,下降22.2%。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6.6%、25.7%。
2011年“醉駕入刑”后的第一個月5月份,北京市交管部門查獲的酒駕行為共有1024起,同比下降81%,其中醉駕89起,下降79.2%。同時醉駕案件逐日減少,據粗略統計,從5月1日到5月3日中午,北京市查獲10名以上醉駕人員,每日平均數超過3.33。5月1日至17日,查獲的醉駕者上升到52人,但每日平均數則下降到3.05。5月醉駕人員共有89名,每日平均數降至2.96。
上述數據表明,將醉駕列入刑法已對富二代、富商、及我爸是李綱一類人物產生了震懾作用。喜歡喝酒的人多數自覺做到了開車不喝酒,喝酒店不開車。對于以前不能喝酒的人,現在在餐桌上也理直氣壯了,因為他們有了體面的借口,“我還要開車”,如果沒有對酒駕的嚴懲措施,這個借口是說不出口的,這是可喜的一面。雖然還有一部分人仍在心存饒幸,但這足以說明法治的力量不容置疑。
酒駕入刑三個多月以來可謂深入人心,效果顯著,挽救了千萬生命和無數家庭免受失去親人的痛苦,足以說明中國的酒文化在法治手段作用下向酒文明邁出一大步。
中國人在法治面前已找回了應有的自信。
環境受污染、耕地被浪費、煤礦不斷塌陷透水不是法律缺失,而是執行乏力。物價失控,“豆你玩、蒜你狠”背后還有土地財神高手。和諧號動車相撞,政企不分是禍根。決策草率,朝令夕改。這一切都是人治的力量在作用。這些現象沒有酒駕那么根深蒂固,也并非無法可依,如果能夠拿出對待酒駕一樣的態度,其治理難度要比打擊酒駕行為容易得多。這些現象雖在動搖著社會穩定的根基,是給國家以一種慢性自殺方式存在著,少數利益群體他們憑借權力選擇了堅守,多數人則保持傳統習慣——選擇麻木,結果又擴大醉酒人群。酒駕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立法務實、執法堅決的新局面,在執法部門尤其是在公安部門的嚴歷查處下,讓眾多人自覺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果我們對待每一項問題都能用對待醉駕的態度來重視的話,中國的依法治國就不會是句空話。
酒駕入刑讓中國的酒文化在法治手段作用下向酒文明邁出一大步,說明我們已經有能力做到依法治國,我們不必為此再付出更多代價或走很長的路,依法治國不難,難就難在總是要在很傷痛后才付諸實施?中國文化博大精深精神背后顯示的是法治態度的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