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師關系一直是司法界的熱門話題。揚州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在規范法官、律師相互關系的同時,共同打造化解社會矛盾的職業共同體。去年6月,揚州中院與市司法局會商制定了《關于建立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訴訟中的作用,共同推進社會矛盾糾紛的化解,一年來,揚州兩級法院律師參與案件中調解撤訴率達74%,調解案件達8000余件。

  共同營造優質調解環境

  相比法官而言,律師更清楚當事人的利益訴求。充分尊重律師意見,發揮律師的這一優勢往往使得調解效果事半功倍。

  “感謝法官的盡心調解,也感謝袁律師提出的切實可行的賠償方案。”提起那場因醫療事故產生的官司,揚州市民陳某充滿感激。

  2010年,產婦陳某選擇了市區某醫院作為接生醫院。產前,醫生對陳某說小孩可以順產,陳某聽從了醫生的建議。然在分娩過程中,陳某出現了難產的現象,陳某要求醫生剖腹產,但接生醫生并沒有理睬,最后在陳某再次要求下,醫生才對其進行剖腹產,取出一名男嬰。但手術導致陳某子宮破裂。而剖腹產降生的男嬰當時就呼吸困難,心跳衰弱,腦袋前額部分呈半環形凹陷。經搶救,小孩保住了生命,但體質較差,經常生病,陳某及其家人就抱著剛出生不久的小男孩四處求醫,經多家醫院診斷為腦癱。陳某夫婦多次到醫院交涉,但沒有結果,于是向法院起訴,申請賠償。

  某律師事務所袁春明律師代理了該案,袁律師根據陳某的陳述和法律規定,向陳某解釋了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等相關法律問題,根據其提供的材料起草了民事訴狀。

  “當時她擔心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訴訟等程序牽涉太多精力,我就覺得她通過非訴訟調解方式達成協議可能更加合適。”袁律師于是向陳某提出了建議,并在邗江區法院承辦法官的指導下,根據陳某提交的證據材料計算出賠償金數額,擬定了賠償方案。

  賠償方案充分考慮了當事人雙方的利益訴求,得到了醫院方、陳某夫婦的認可,并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對此事的處理結果均表示滿意。

  揚州中院堅持在庭前充分了解律師對案件處理的意見和建議,在庭審中有力保證律師發表意見的完整和充分,在庭后主動邀請律師參與案件的釋明和調解。對律師提出的化解矛盾糾紛的意見和建議均作為合議庭、審判長聯席會討論的重點,從而在實體上給予律師充分的尊重和支持。據不完全統計,律師的實體案件處理的建議被法官采信率達63%以上。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是法院與律師的共同愿望,法院要為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方便條件。”揚州中院院長時永才說,“為了讓律師更好的參與化解涉訴矛盾,我們積極搭建律師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平臺。”

  全市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拓展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平臺作用,方便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同時積極主動邀請原承辦律師參與涉訴信訪案件矛盾化解工作。

  攜手搭建信息溝通橋梁

  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和律師都會遇到不同的新情況、新問題,這樣的情況下,揚州法院的法官們認為,法官和律師共同加強分析研究,及時溝通信息,對于不斷提高社會矛盾化解水平和執法效果就顯得尤為重要。

  “揚州的司法不僅惠及市民,還讓外來打工人員也切實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效率。”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到揚州視察,聽說法官和律師攜手幫助農民工討回拖欠的工資后高興地說。

  揚州垃圾發電廠廠房建設油漆項目由河南宏新防腐安裝有限公司承接。該油漆項目結束后,部分農民工未能領取工資。為此部分農民工四處信訪,并申請法律援助。

  由于案件復雜,證據缺失,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請求邗江區檢察院依法支持向邗江區法院起訴,并及時開展訴前協調工作。承辦律師分別與受援農民工制作談話筆錄,了解工程施工情況、核實欠薪數額,并通過互聯網查詢河南宏新防腐安裝有限公司的建筑資質情況。經過近5個小時的協調,晚上10時,達成宏新公司農民工欠薪一攬子解決、分步實施的方案。

  就在法官、律師、農民工都在為即將拿到的拖欠工資高興的時候,事情卻發生了變化。宏新公司負責人反悔了!

  聽到這一消息,法官和律師一起對該負責人的心理進行了研究,多次會商互通信息,最終決定仍然是“以法服人”。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承辦法官和承辦律師多次分別致電宏新公司負責人,向其宣講農民工法律法規以及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欠薪罪”等有關法律知識,告知拒不履行義務的后果。懾于法律的威嚴,最終約15萬元工資送到了農民工的手里。

  對一些矛盾易激化案件、群體性糾紛案件、社會關注案件,揚州中院建立了經常性的類案溝通制度,及時與律師交換意見,并邀請律師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釋明工作。

  “目前全市法院都建立起了法官與律師聯席會議制度。”時永才指著揚州中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下發的《關于建立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介紹說。法院與司法局、律師協會每年聯合召開一至兩次會議,互相通報法官和律師的工作情況,加強法律業務知識和調解經驗的溝通、交流,共同交流并研究解決律師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加強法官與律師監督管理工作中的有關情況,不斷提高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水平和執法效果。

  強勢形成矛盾化解合力

  法官和律師攜起手來化解涉訴糾紛,猶如給揚州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安上了一雙強有力的翅膀。今年上半年,在省高級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指標數據中,揚州法院行政一審撤訴率、執行標的額到位率、進京上訪率等多項指標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但是僅僅靠法官和律師化解涉訴矛盾糾紛還遠遠不夠。多部門協調聯動,成為揚州兩級法院一招新的“殺手锏”。

  “老板跑了,我們的工資找誰要?”2010年11月9日,揚州國茂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欠債逃匿。近百名工人工資化為泡影。怎么辦?部分工人來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通過司法程序為他們討回工資。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具有處理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豐富經驗的某律師事務所吉寶華律師承辦。

  11月15日,承辦律師代理40名工人向維揚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和維揚區法院提交勞動仲裁和財產保全申請。同時,40名工人通過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維揚區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決不讓工人的工資因為我們多拖欠一天!”這一想法,成為多個部門的共識。

  維揚區檢察院及時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起訴;維揚區法院免除了所有工人的訴訟和保全費用,堅決果斷地采取保全措施,并不辭辛勞地前往寧波等地采取協助執行措施,當機立斷地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國稅部門在保證稅款不流失的情況下,嚴格監管企業的開票行為,積極配合司法部門案件的處理……在多個部門協調配合努力下,12月24日,僅僅一個多月后,工人們就領到了被拖欠的工資。

  揚州兩級法院加強了與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市婦聯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專門召開了訴調對接座談會,邀請律師、法律工作者、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座談,形成和諧司法化解矛盾的共識。特別是在處理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注重通過基層民調組織、代理律師來做案件初期的調處工作,與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等形成共同及時有效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機制,形成社會各界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合力。法官和律師利用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