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因其機動性大,流動性強的特點,近年來事故頻發,損失慘重。今年平江法院受理的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數量較以往同期有明顯增加,引起交通事故的因素呈現多樣化趨勢,此類案件的審理也存在諸多難點亟待解決。

 

一、審理難點

 

1、送達執行難。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是按侵權行為地確定管轄的,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當事人大都來自五湖四海,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并不一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居多,給受訴法院造成送達難,保全難,執行難,審理時間較長等問題。

 

2、糾紛協調難。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數是連環事故、惡性事故,一起連環交通事故往往涉及三四輛機動車,涉訴主體較多,人員關系復雜,利益沖突較大,如一方當事人不愿意接受調解方案往往導致數個案件調解失敗。且各地保險公司做法不一,某些保險公司特別是外地保險公司出于種種顧慮,不同意協商,調解難度大。

 

3、責任認定難。高速公路車流量大,事故現場極易破壞,車輛痕跡極易消散,現場勘驗技術有限。在法院近期審理的高速公路道交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交警部門未作事故認定的比例近10%。交通事故發生的事實及原因難以查清,審判中責任分割的難度也相應增加。此外,對于一些交警認定為意外事件的交通事故是一概認定當事人全部無責,還是仍然需要根據事發時各當事人的狀態、承擔義務多少劃分責任比例,如何劃分,這些難題不時困擾著承辦法官。

 

4、法律適用難。高速公路交通案件當事人眾多,如何把握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各責任主體在哪些情況下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歸責原則是什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在哪些情況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些難題缺乏立法相關規定,理論界眾說紛紜,實務界操作不一,挑戰著承辦法官的智慧和膽識。

 

二、對策建議

 

1、成立專項合議庭,發揮司法專業職能。針對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性強、計算復雜、賠償項目多的特點,法院應配備相應的民事審判力量,成立專項合議庭,加強理論學習和培訓,逐步向審判的專業化、專門化、專職化發展。按照案件的難易程度,實行繁簡分流。對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直接適用簡易程序,快審快結。對于雙方當事人矛盾尖銳、訴訟標的額大的案件組成合議庭,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及時實現。同時加強理論調研,對該類案件的法律適用方面的問題提出探索性建議。

 

2、完善法律釋明權,推動司法調解職能。法院審判人員通過淺顯易懂的方式向當事人及時釋明有關法律法規,闡述正確的理賠理念,客觀分析案情,適度評價當事人之間的爭點及其依據,縮小當事人預期和實際賠償額度之間的差距,以中立的方式引導當事人積極、全面地舉證,合法、合理、合情地勸導當事人之間加強溝通和交流,消除對抗、誤會和隔閡,必要時主動提出合理的調解方案,引導當事人理性參與訴訟,從心理上和社會上徹底解決各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3、加強訴警合作,彰顯司法延伸職能。加強與高速公路交警部門的業務聯系與交流,及時反饋工作信息,就事故責任認定等問題進行研討總結,正確調處糾紛;增強交警的責任意識,不斷提升事故勘驗、調查的能力,變消極應付為主動承擔。在涉及外地當事人時,建議交警在第一時間做筆錄等材料時要盡量詳細全面,查明當事人的準確居住地址及投保的相關信息。法院在審理案件中發現走私車、報廢車、挪用車輛牌證、使用假牌證以及克隆其他車輛牌照和行駛證的情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消除安全隱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4、提出司法建議,凸現司法指引職能。法院將受理案件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研判,以司法建議的形式向高速公路、交管、運輸等部門提出指導性建議,分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發的原因,督促車輛管理部門加強對車輛私自改裝、隨意掛靠行為的監管,履行管理職責,規范車輛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改變其管理松懈,責任意識薄弱,片面強調收費義務,而忽略安全保障義務的現狀,修補隔離網、清掃障礙物、進行路面巡查,保障高速公路路面完好、安全、暢通,從源頭上杜絕高速公路事故的發生。

 

5、注重法制教育,弘揚司法宣傳職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發主要原因還是在于不少駕駛員法制意識淡漠,存在僥幸心理。法院應注重加大法制宣傳,送法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一方面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和證據維權意識,創建良好的交通法制環境,同時有計劃的深入一些貨運公司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交通巡回法庭這個平臺,以真實的案例教育人,以慘痛的教訓警示人,努力預防和減少惡性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