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丈夫懷疑妻子與他人偷情,竟威逼他人寫下3萬元的欠條并催要債務。日前,豐縣人民法院審結這樣一起敲詐勒索犯罪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常文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現年33歲的被告人常文壯,系豐縣常店鎮農民。常文壯因懷疑其妻與被害人朱亞忠偷情,遂懷恨在心,決定報復朱亞忠讓其出點血補償自己。2008517日晚上,常文壯將朱亞忠約至家中,先用拳腳教訓了朱亞忠一番,見朱亞忠求饒,就提出讓朱亞忠出幾萬塊錢補償自己。因朱亞忠說沒有錢,常文壯就逼迫朱亞忠當場寫下欠常文壯3萬元的欠條。后來常文壯多次向朱亞忠打電話威脅催要債務,因朱亞忠報警而未遂。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常文壯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常文壯系犯罪未遂,且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法院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并宣告了緩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