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陽山法庭成功調解首起涉環保侵權糾紛案
作者:金語 錢元 發布時間:2008-07-09 瀏覽次數:1492
本網無錫訊:日前,無錫惠山法院陽山法庭充分利用當前高度重視涉環保案件的良好時機,切實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對該院受理的首起因排污引發的涉環保侵權糾紛案件,精調細疏,積極協調,使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充分保障了遭受環保侵權的當事人合法權益。
原告程某某系安徽省無為縣人,近年來在惠山區陽山鎮安陽村承包了數十畝農田,以種植水稻、茭白等農作物為生。2007年,程某某在位于被告某化工廠附近的十余畝農田里種植了茭白苗,但茭白苗種下后一直未見長苗,全部荒廢掉,損失慘重。后程某某只能把茭白苗全部拔掉,重新種植了水稻苗,后水稻全部存活。半年后,經群眾舉報,區環保部門對該化工廠中排出的污水檢測發現嚴重超標,遂對該化工廠和掛靠在該化工廠生產經營的楊某某作出環保行政處罰。而從該化工廠排出的污水恰恰流經程某某所種植茭白的農田,程某某也由此認為茭白苗無法生長與這些污水關系甚大。為此,程某某專程到區農林部門進行價格評估,認定已造成了數萬元損失。隨后,程某某多次找到化工廠和楊某某,要求賠償相應損失,但化工廠和楊某某均不予理睬。無奈之下,今年4月中旬,程某某一紙訴狀將化工廠和楊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賠償購買茭白苗的錢款和其他相應財產損失。
陽山法庭受理此案后,考慮到此案系首起因排污行為而引發的環保侵權訴訟糾紛,沒有簡單下判,而是積極穩妥地處理案件,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兩被告態度消極,堅持認為雖然污水流經農田,但水稻還能在這些農田里生長,故對農田造成的污染不大,不愿承擔茭白苗的賠償責任,導致案件一時無法順利調解。就在承辦法官欲對此案進一步審理時,5月初,該院成立了環保合議庭,高度重視涉環保案件,加大了對涉環保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力度,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為此,承辦法官決定再次與被告聯系,向其充分宣傳和解釋當前對涉環保案件的處理新動向,并告知兩被告若再無積極態度,將此案移送環保合議庭處理。兩被告獲悉這一情況后,均不愿把事態擴大,主動來到法庭,要求與原告協商,并表示了愿意作出相應賠償的態度。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化工廠、楊某某共同賠償程某某18000元,為這起涉環保侵權糾紛案件劃上了圓滿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