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礪前行,為信仰刻上法治的烙印
作者:胡俊 發布時間:2014-10-24 瀏覽次數:2475
金秋十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匯聚了人民關注的目光,承載著民眾殷殷的期望。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決定》,“依法治國”首度被定為全會主題,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法治建設進入提檔加速的新階段,依法治國“升級版”方案面世。。
回顧過往,中國已在法治的道路上前行了17年,經歷了從法制到法治,再到全面法治的飛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參與者、推進者、守護者。這個過程的影響潛移默化,潤物無聲,國家、社會的法治氛圍愈加濃厚。但法治中國的美好愿景真正實現,要以民眾衷心信法為基礎,并最終培植起對法治的信仰。
一言蔽之,法治信仰就是人對法律及法治的觀念態度和心理狀態。它不僅包含著理性和意志,更包含著情感與直覺,表現為對法律的心悅誠服。它源自人對于法律價值的執著追求,是理性的最終選擇,是人與法律取得價值追求層面的高度契合進而迸發出的一種主觀激情。法治信仰對于法治中國而言,是靈魂,是精神。那么,如何才能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
思來想去,這個命題相當宏大,涉及立法質量的提高、法治環境的熏陶、法律意識的培植、法律權威的樹立等等,面面俱到說開去容易落入窠臼,流于泛泛;故而不妨立足自身,立足本職,從法院工作出發,以司法公正為切入點,窺豹一斑,見微知著。
眾所周知,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道防線如果失守,公民在司法體系里無從求助,合法權益得不到正當保護,社會必然陷入無序以至倒退,法律與社會功能的維系便成為空談。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題、任務和價值追求。只有推進公正司法,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使人民發自內心地擁護和真誠信仰法治權威。
毋庸諱言,在當下的司法活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一些干警利用司法潛規則獲取不正當利益、在法官與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等。究其原因,皆是對法律缺乏敬畏,職業道德喪失所致。這些現象使司法的權威性、公信力受到嚴重破壞,也在無形中侵蝕公民的法治意識。
與時俱進,全面推進司法改革是破解司法活動癥結的有效途徑,是深化依法治國的最佳注腳。只有加快建立公正、權威的司法制度,全力打造廉潔、專業的司法隊伍,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關系到法律信仰的構建,關系到社會秩序的規范,關系到法治中國的推進。司法改革的號角已經吹響。只有砥礪前行,方能抓鐵留痕,有所作為。我們應以百折不撓的決心推進司法改革,助力法治中國建設,使法治成為治國理政的精髓,社會價值的核心,人民群眾的信仰,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