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法院院長帶頭審案激活力
作者:何薇 發布時間:2014-09-28 瀏覽次數:2258
為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的指導示范作用,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自2013年以來積極推行院庭長直接辦案制度。該制度施行以來,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結案件8件,其他7名院領導審結案件48件,正、副庭長辦結案件9979件,占全院結案總數的40%,既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審判質量和效率,又極大地激發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熱情,起到了示范帶動作用。
一把手院長坐堂審案
在審判長的統籌調度下,兩個半小時的庭審緊張有序,庭上對作案經過、案發情況、被告人作案動機等事實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并組織控辯雙方開展了法庭辯論。
這是該院自施行院庭長直接辦案制度以來,一把手院長第二次開庭審理案件,也是該市首次兩院“一把手”合作親審案件。
“我是第一次和院長組成合議庭,庭審前,徐院長詳細閱讀了全案卷宗,并專門擬定了庭審提綱,對閱卷中發現的問題和庭審中需要查明的事實組織合議庭進行了詳細的研究,讓我深受學習。”,該案的合議庭成員、預備法官劉鈺誠懇地說。
據院長徐建東介紹,該院積極倡導院庭長親自參與辦案,目的就是牢牢抓住執法辦案這一中心工作,讓法院領導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放到案件審理上,通過院、庭領導帶頭辦理大案、難案、要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辦案規范化建設,帶領全院法官提高庭審駕馭能力、規范庭審行為,提升案件審判質量。
“院長親自開庭,效果不一般,庭審全程高效流暢,審理規范,為年輕法官做了很好的表率。”一位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表示。
院庭長辦案也有硬任務
經過前期調研和黨組認真研究,2013年4月,該院出臺專門文件,正式建立院、庭領導直接辦案制度。
該制度要求院庭長回歸法官角色,必須參加合議庭或擔任獨任法官辦理案件,并且必須帶頭審理疑難、復雜、重大案件和新類型案件,帶頭示范開庭。并且對院庭長每年審理案件的數量也作出了硬性規定,要求院長每年承辦案件不少于3件,其他院領導不少于6件,庭長不少于30件。
“我們的審判業務庭的庭長,都是從優秀法官中選拔出來的,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資深法官。由他們來主持合議庭審理案件,既可以整合法官這一稀缺的人力資源,又能保證案件質量,還能對年輕法官起到‘傳、幫、帶’的作用,一舉三得。”該院政治處主任趙暉介紹道。
每周一,該院干警的信息系統都會收到一份收結案情況通報,不僅針對普通法官、對院領導和庭長的一周的辦案情況也全部進行通報。且將院庭長的案件辦理情況、審判質效均納入崗位目標量化考核,由績效考核督查小組負責監督,對未完成辦案指標的院庭長,一律不得參加評先評優、晉職晉級,出現錯案的,同樣按照錯案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追責。
頭雁領飛帶動全員辦案
今年以來,該院“一把手”院長已主審案件4件,帶動全院法官結案12084件,同比增加9.83%,不少業務庭長成為了所在庭辦案的主力,該院鳳凰法庭副庭長褚軍今年以來已經辦結案件252件,為一般法官平均結案數的一倍。
院庭長辦案制的推行,大大激發了全院法官的辦案熱情,專業性較強的行政庭、少年庭和民三庭跨部門辦理民商事案件,綜合部門具有審判資格的法官,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發揮特長適當辦理一些案件,緩解一線部門工作壓力。全院自發形成了“5+2”、“白+黑”的工作模式,2013年,一線法官人均結案246件,辦案十強均超過300件,主要審判指標均居蘇州市10家基層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