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香港高校法律專業大學生來院實習
作者:邱勝銀 發布時間:2014-08-06 瀏覽次數:877
為增進香港高校法律生對國情、內地司法制度、司法運作程序的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和省法院的安排,今年南京法院接收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組織的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樹仁大學16名法律專業生,來院開展為期近一個月的暑期實習活動。
為增進香港高校法律生對國情、內地司法制度、司法運作程序的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和省法院的安排,今年南京法院接收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組織的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樹仁大學16名法律專業生,來院開展為期近一個月的暑期實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