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發布時間:2014-08-04 瀏覽次數:4501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拓寬識人選人的視野,進一步充實法院審判隊伍力量,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法官4名。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規定,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熱愛法院工作;
2、年齡在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3、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具有法律碩士以上學位,并獲得全國統一司法考試A類法律職業資格;獲市級以上表彰的可以放寬至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4、公務員身份,三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截至2014年9月30日),且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國家機關工作滿二年以上;
5、身體健康,歷年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受過刑事處分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的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調主要包括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等環節,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發布公告
同時在在《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中國法院網"、鼓樓法院網站上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公開選調的職位和范圍、報名條件資格、選調程序方法。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止。
2、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辦法,由本人填寫報名表(報名表附后)。現場報名者到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報名。
3、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自薦材料(請詳細注明調研文章、考核、獎懲及近三年辦案情況等)及報名表;
(2)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身份證、工作證;
(4)獲獎證書;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上述資料,網上報名者可先提供掃描的電子檔,原件及復印件待面試時一并提交。凡報名人員系徐州市法院系統工作人員的,需在報名時即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資格審查
面試開考比例為1:3,若遇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選調職位數。面試當天對參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核對原件。報名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業務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考官由7至9人組成。每位考官獨立署名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確定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出現同分情況,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1、近三年在省級以上刊物上有法學專業論文發表的;
2、有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職務的;
3、受市級以上表彰的。
(五)組織考察
成立由徐州市鼓樓區委組織部、鼓樓區法院組成的聯合考察組,按職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在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同意選調書面材料的前提下,通過調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的選調資格。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考察、體檢中出現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由后續名次列前者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調動
將擬選調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選調問題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要求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被錄用的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八)試用與任命
這次公開選調的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相應的政治、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取消任職資格。
三、紀律與監督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對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行為的處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嚴肅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
四、聯系方法
地址: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政治處
郵編:221004
電話:0516-80282812
傳真:0516-80282818
E-mail:1955380632@qq.com
五、本簡章由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中共徐州市鼓樓區委組織部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14年8月4日
附件: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upfile/File/201408/04/16121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