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征集評選院訓提升法院文化建設
作者:賀志安 發布時間:2014-07-08 瀏覽次數:878
為進一步凝練洪澤法院精神,提高法院文化建設水平,弘揚"忠誠、公正、廉潔、為民"的社會主義司法核心價值觀,該院在全體干警中開展院訓征集評選活動,共收到院訓表述語69條,經過民主推薦、專家研討評鑒、黨組票決等程序,最終確定"明鏡鑒公義 尚法澤大湖"為該院院訓。
明鏡鑒公義。明鏡,語出《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伏乞相公高抬明鏡,昭雪前冤!",意為判案公正廉明,不枉不縱。鑒,為觀察、審察之意。公義,即公平正義的縮寫,意為我院干警在執法辦案中要自覺以洪澤湖為一面鏡子,面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做到平之如水,寵辱不驚;堅持辦案程序公開透明,實體處理結果符合公平正義的標準和要求。
尚法澤大湖。尚,即崇尚、尊重、推崇之意,出自《儀禮.覲禮》"尚左"。意指以憲法、法律為我院執法辦案工作的根本標準。澤,取惠澤潤澤之意。大湖,指全國四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澤湖。該句意指我院通過公正文明司法行為,高舉法治旗幟,弘揚法治精神,保障法律實施,充分履行服務發展、保障民生、促進和諧、推進法治的神圣職責。
這八字"院訓"成為該院干警人生觀、價值觀、執法觀的精神導向,成為干警共同的誓言、行為的準則、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標。必將堅定和完善該院干警的核心價值體系,塑造新時期法官形象,營造法官高尚、文明、清廉、為民的職業氛圍,推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