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之劍,人民靠山!”

 

這是四名農民工對無錫市濱湖區法院郁松法官的評價,也是該院踐行司法為民的真實寫照。

 

近年來,無錫這座不大的城市涌入了大量外來務工人員,一些初到無錫的打工者因找不到工作,就靠開三輪摩托車維持生計。然而,這些生活本就艱難的底層工作者,卻被不法份子當作了下手的目標。

 

20095月,一伙不法份子在錫城上演了一出“碰瓷”的鬧劇。這些人通過預謀,制造交通肇事的假象進行詐騙,受害人則無一例外都是三輪摩托車駕駛員。

 

這些犯罪份子分工明確,由專人駕駛汽車與自行車在菜市場附近轉悠,當發現有三輪摩托車經過時,就迅速尾隨,由汽車駕駛員故意將駕駛自行車的人逼向三輪摩托車,制造碰擦的狀況。隨后,駕駛自行車的人就以看病為由,進行詐騙。短短數天,這伙犯罪份子就在四名三輪摩托車駕駛員處騙得10000余元。

 

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對犯罪份子依法作出判決后,通過司法手段將他們騙得的錢財全部收繳歸案。但由于受害人沒有報警,這筆錢也就無從發放。刑庭法官郁松通過審理發現,受害者都是一些底層工作者,數千元賠償款對他們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

 

為此,郁松法官決定先將手頭的案子緩一緩,根據犯罪份子提供的受害人情況,來到事發處尋找線索。通過當地派出所、菜市場負責人以及部分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的配合協作,終于將四名受害人全部找到,并將這筆錢全部發放到他們手中。感激之余,他們四人于第二天將刻著“正義之劍,人民靠山”的大紅錦旗送到了法院。

 

有時候,法院竭盡全力為受害人挽回損失,卻因找不到受害人而擱置下來。但是,法官們卻從來沒有放棄尋找,他們始終堅信修補被害人因犯罪所受的損失是實現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徑。

 

2006年,濱湖法院審結的楊某某、許某某敲詐勒索一案中,楊某某、許某某先后敲詐被害人陸某某數萬元。當年該院刑庭在審理該案件期間,經過對被告人的家屬進行工作,其家屬退出了贓款。但想將該款項發還被害人時,發現陸某某受害后為了躲避楊許二人進一步敲詐,已遠走他鄉,其手機等聯系方式也已更改,退還贓款一事也被擱淺。

 

審判之余,郁松并沒有忘記這樁陳年舊案,一直堅持尋找被害人。經過幾年來鍥而不舍地走訪被害人陸某某的家屬,所在居委會、派出所等組織,千方百計尋訪被害人,并轉托其親友傳達訊息。不久后,陸某某終于得知兩個被告人已經被依法懲處,并且司法機關為其追回了數萬元賠償款,又驚又喜,特送來了錦旗和茶葉等禮物以示感謝。郁松法官婉拒了其他禮物,并與被害人熱情交談,通過法律教育,引導陸某某遇到不法侵害時,不能退讓逃避,要堅決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采訪過程中,郁松法官還告訴記者,一些案件因間隔較長時間,被害人往往不敢相信還會由法院幫其挽回損失,再加上現在電信詐騙案件頻發,有些被害人在法院法官聯系的時候甚至認為遇到了詐騙電話,在電話那端破口大罵的有,將信將疑的有,態度各異,法官一般都是在多次工作后,才能打消被害人的顧慮。當然,越是這樣的情況,被害人在拿到經濟賠償的時候就越是開心,財物失而復得,被告人也得到了相應的懲罰,破壞的社會秩序得到了最大可能的恢復。

 

郁松法官說,法院發放賠償款一般都會要求被害人攜帶身份證明到法院財務處領取,不會從中收取任何手續費用或者任何形式的贊助費用,被害人只可能憑身份證明拿到錢,不會要求被害人另行支付其他費用,嚴防詐騙。

 

歷年來,濱湖法院刑庭在審理侵財型案件過程中始終踐行司法為民的理念,將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在此類案件立案后,承辦法官即依據案情重點調查被告人的財產狀況,做好被告人及其家屬的釋法明理工作,讓他們知道主動退贓系量刑酌定從輕情節,并盡力教育說服家屬主動配合法院工作,積極幫助被告人履行法律義務,盡可能彌補被害人的損失。在案件審結后,刑庭又多方聯系被害人,及時向其發放退賠款。

 

據了解,濱湖法院去年共為32起案件的49名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達276152元。今后,該院將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最大限度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