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雙方均無力主張房屋所有權 法院依雙方申請網絡司法拍賣
作者: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張丹 發布時間:2021-04-29 瀏覽次數:908
在離婚糾紛案件中,房產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中價值最高的財產,房產分割也是最容易產生爭議的事項。一般情況下,雙方可以請求法院僅就房屋的份額進行確認,也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近日,在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離婚糾紛中,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根據該夫妻的申請,法院對案涉房屋予以網絡司法拍賣,并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王某和老楊系老鄉,均在吳江做環衛工人,經工友介紹相識后雙方確定戀愛關系并回到老家登記結婚,結婚后生育了兩個兒子。為了更好地在吳江生活,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了位于吳江的一套二手房,并共同償還房屋貸款。后來,因老楊總是在外打牌不顧家,夫妻雙方時常發生爭吵,并已分居多年。王某心灰意冷,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老楊表示同意離婚,雙方對兩個兒子的撫養問題也達成一致,但是對于這套老房子,雙方均表示收入微薄,無力向對方作出補償,也無力一人承擔房屋貸款,因此雙方共同向法院申請拍賣該房屋。
后該房屋在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拍賣,經過四位競拍人十四輪出價之后成交。競拍人將競拍款支付到賬之后,承辦法官聯系貸款銀行清償該房屋剩余房貸,聯系稅務部門清償賣方稅費、支付拍賣公司服務費并為競拍人辦理房屋過戶之后,通知雙方再次來到法院對房屋剩余的價款進行分割。順利拿到賣房款以后,王某和老楊均對法院和承辦法官表示感謝。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處置訴訟資產優先采取網絡司法拍賣方式,這是因為網絡司法拍賣能夠最大程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使標的物拍價最大化,同時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有效節約時間和人力。該案中,通過網絡司法拍賣房產公開高效,有利于樹立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