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當建湖法院對被執行人楊某宣布拘留時,建湖電視臺記者作了全程攝像。為了顧及面子和信譽,楊某當天全部履行了48000元,并請求不要到電視臺曝光。

被執行人楊某與申請人高某素有鋼材買賣關系,截止2007330,楊某欠高某42087元不還,高向建湖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達成協議,然而楊某仍未按期履行。執行期間,楊某采取既不履行,也不同法官見面的辦法逃避執行。

今年6月,建湖法院開展了“執行宣傳月”活動,執行干警到哪里,縣電視臺的記者就到哪里。這幾天,電視臺“水鄉天地”欄目天天有執行的鏡頭。616日凌晨5,楊某被堵在被窩里,早有心里準備的楊某對拘留并不感到意外,他對法官說:“大不了拘留15天”。然而當他得知攝像的是記者,并且要上電視曝光后,楊某只好乖乖地履行了標的款。原來,楊某是生意人,電視曝光后他的面子和信譽就全沒了。介于其認識較好,并全部履行了標的款。因此,未在電視臺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