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近日,江蘇省沭陽縣悅來鎮王某某因賣一條死狗肉,被沭陽法院以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現年73歲的王某某,于2008319日上午,用拾得的不明死因的狗,添加超量的亞硝酸鹽加工成熟狗肉,在該縣悅來鎮西南綜合大棚市場內,向該鎮某某村村民韓某某家、某某村村民姜某某家、某某村村民陳某某家出售,致韓某某等6人于當日及次日,因食用該狗肉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后經醫院治療方才脫離危險。案發后,王某某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王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多人食物中毒,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鑒于王某某犯罪后認罪態度較好,且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