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撫育費一次性了結 如今物價上漲女兒起訴
作者:孫海雷 耿洪賢 發布時間:2008-06-17 瀏覽次數:1340
原告董某某的父親與被告孫某于1997年經法院判決解除同居關系,三歲的董某某隨父親生活,孫某一次性貼補撫育費4500元。近年來,因物價上漲等原因,原告董某某多次向其母孫某索要撫育費,均被孫某以當年一次性了結不在承擔為由拒給。
在審理過程中,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協議,從2008年6月開始至董某某18周歲止,被告孫某每月貼補撫育費150元,此款在每年8月30日前給付當年撫育費;董某某18周歲前的教育費,憑學校正規票據,由被告孫某承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