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托起明天的太陽--記新沂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時春梅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8-06-12 瀏覽次數:2877
時春梅同志自1986年參加法院工作以來,歷任書記員、審判員、刑一庭副庭長。不論是在書記員的工作崗位,還是在審判員的崗位工作上,時春梅同志都能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地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應盡的職責,實踐著自己對神圣法律堅定不移的信念和對法官事業始終如一的追求。自2003年負責未成年犯罪審判工作以來,她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余件,結案率100%,當事人服判息訴率100%,所處理的未成年人無一重新走上犯罪道路。2005年,她所在的刑一庭被共青團徐州市委命名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6年,她本人被徐州市政法委、團市委等單位授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先進個人”,2007年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記三等功。
愛心鋪就成長之路
她擔任少年庭負責人期間,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寓教于審、審教結合”的原則,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滿腔熱忱地對待每一位少年犯,注意對癥下藥,因人施教。從“愛”字上出發,從“幫”字上入手,在“拉”字上使勁,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教育,挽救了一大失足少年。如在她審理的一起盜竊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系某中學學生,平日里待人忠厚老實,學習成績優秀,臨近高考前卻一時糊涂,為了給女同學買生日禮物,竟盜竊了同學的一部手機,案發后,王某某非常后悔并擔心此事會影響到其參加高考。考慮到王某某年紀尚輕、可塑性極強,只是因一念之差才走上犯罪道路,人生的道路還很長,她便建議對王某某處罰金。此后,王某某痛改前非,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順利地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學。王某某及其家人仍對她不辭勞苦為失足青年指明航向。
愛心點燃希望之花
刑事審判工作牽涉到一個人的自由和生命,同時又維系著許多家庭的幸福,關系到社會的平安和諧。她針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點,找準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對癥下藥。在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長史、犯罪史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案情,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主客觀原因,并有針對性進行思想教育。2004年3月,時春梅受理一件搶劫案件,三名被告人最大的19歲,最小的17歲,他們有個共同點都是家庭條件較好,她想搞清楚是什么原因讓他們走上犯罪道路。開庭后她來到被告人的學校、通過走訪老師及周圍同學得知,這三個學生父母在外工作,缺乏家庭約束,長期迷戀網絡游戲,最終走上犯罪道路。判決后,時春梅定期寫信詢問他們改造的情況,鼓勵他們認真改造爭取早日重新做人。其中一名少年犯給時春梅回信中寫道:“時阿姨,我父母十年前離婚了,他們從來不問我,缺錢的時候將相他們要,我從小就缺少母愛和家庭的溫暖,是你給了我母親般的關懷,我不會辜負你的期望的”。通過她不懈的努力,三名少年犯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均獲得減刑,現已刑滿釋放重新融入社會。
愛心照亮法治晴空
時春梅同志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傾注了大量精力和心血。她從未成年人被告人靈魂的教育感化工作入手,幫助分析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在靈魂上重塑被告人的人格,她堅持打防并舉,依法加強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護力度。2007年5月,在審理被告李某某尋釁滋事一案時,針對被告人多以在校未成年學生為侵害對象,多次強拿學生錢物,致使部分學生不敢上學、上課注意力不集中,在社會上造成十分惡劣影響的情況,她決定到被告人犯罪地召開公開宣判大會,借此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餡,伸張了社會正義,同時也教育了廣大學生學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打造一片法治晴空,讓愛的陽光普照祖國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