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回娘家 丈夫承擔扶養費
作者:孫海雷 耿洪賢 發布時間:2008-06-11 瀏覽次數:1059
原告單某某曾患有精神病癥,與被告黃某某于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夫妻之間有扶養義務,現原告患精神分裂癥,被告理應承擔扶養責任,故原告訴求被告負擔醫藥費用1089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單某某曾患有精神病癥,與被告黃某某于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夫妻之間有扶養義務,現原告患精神分裂癥,被告理應承擔扶養責任,故原告訴求被告負擔醫藥費用1089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