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虎丘區法院“情法交融”調解析產糾紛效果好
作者:查鳴 發布時間:2008-06-05 瀏覽次數:868
本網蘇州訊:近日,蘇州虎丘區法院通過耐心勸導、普法教育的方式,“情法交融”促使當事人走出誤區、排除舊俗陋習的影響,順利調解了一起分家析產糾紛案件,祖孫父子一家六人重歸于好,避免了家庭矛盾的惡化與升級。
2003年10月,原告李某老夫妻一家六口拆遷后,取得三套動遷安置房屋并領取了拆遷補償款。因在房屋和補償款分配上分歧較大,李某老夫妻將女兒、女婿,以及孫子、女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家析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走訪發現,按照當地風俗,老人一般不能處分動遷安置房屋和補償款,群眾也普遍認為,老人的財產以后總歸是子女的,沒有必要再與子女爭長奪短。兩位老人要求分家析產的做法得不到女兒、女婿的理解,附近群眾也認為老人侵占子女財產的行為不合常理。因此被告在認識上始終存在上述誤區,致使該案在調解過程中多次陷于僵局。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用,承辦法官在細心聽取當事人陳述的基礎上,不厭其煩地與當事人促膝長談,并在調解過程中做到不偏不倚,體現“公平、公正”。調解時法官一方面重點體現人性化的關懷,全面了解當事人的難處,找出糾紛的癥結所在,充分考慮其切身利益給雙方當事人更多的關懷,減少對抗,促使雙方互諒互讓,從而言歸于好。另一方面辨法析理,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從“情理”上升到“法理”,使當事人走出認識誤區、排除舊俗陋習的影響,最終使得該案圓滿調解。結案當天當事人一家六口即向法院贈送了題為“一心為民好親民,人民法官人民敬”的錦旗,以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