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面積“縮水” 差價判決返還
作者:趙勇 高建 發布時間:2008-05-26 瀏覽次數:1080
本網鹽城訊:周某、馬某夫妻將自有房屋出售阮某、趙某夫妻,后者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時,發現實際交付的房屋面積比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少了8平方米。近日,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判決周某、馬某返還阮某、趙某房款人民幣12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周某、馬某與阮某、趙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協議簽訂后,阮某、趙某向周某、馬某支付了房款,而后者履行義務卻不符合協議的約定,交付的房屋面積比協議約定的房屋面積少8平方米,應承擔違約責任,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