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躲債被拘留 老婆“名下”轎車作擔保
作者:孫興旺 王永余 發布時間:2008-05-16 瀏覽次數:1112
本網南通訊:欠別人錢應積極償還,因躲賴被法院拘留方才“老實”。
范某系安徽來通從事貨運業務公司的老板,2006年以公司名義從劉某處借款26萬元,借條中載明于當年10月底還借。由于范某多次失信,致使劉某將其公司告上法院,后經法院主持達成還款調解協議。然而,范某在還了幾萬元后就又沒有了下文。對范某失去信心的劉某于今年1月無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范某不僅轉移了其名下主要可供執行的財產還躲著法院拒不露面。為嚴懲范某的嚴重失信行為,法院根據知情人提供的線索找到范某并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4日的強制措施。在拘留所內,自知繼續拖賴無望的范某向辦案法官表示愿意配合履行義務,不僅很快與申請人劉某達成償還剩余22萬元借款的和解協議,還主動提供藏于其老婆名下的1輛帕薩特轎車供法院查封以擔保還債。鑒于范某的表現法院在對其實際拘留了9天后提前解除了拘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