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請自重!
作者:趙向梅 發布時間:2008-05-05 瀏覽次數:1056
本網鎮江訊:近日,句容法院審結一起因網友見面引發的強奸案,離奇的是,被告人李偉并非被害人張芳的網友,李偉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十個月,雖然是罪有應得,可是作為被害人的張芳卻引起眾人的非議。
被害人張芳,今年24歲,在某公司打工,業余時間喜歡上網聊天,2007年11月初,在網上搭識30歲的有婦之夫王海,二人越聊越投機,儼然一對墜入情網的戀人,同年
孟子說:夫人自侮,后人侮之。上網聊天本無可厚非,縱觀此案卻不得不慎重的提醒一句,廣大網友,尤其是女性網友,網友會面,一定要自愛自重!(本文當事人均系化名)